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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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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肇庆讯 (记者于敢勇 通讯员焦亚邱、丁建国)记者昨天从四会市医改办获悉,该市实施医改一年以来,基层卫生院的门诊量同比增加12.1%,药价平均降幅15%,门诊均次费用下降1.5%,收入减少185万元,呈现“三降一升”势头,当地老百姓切实感受了医改带来的实惠。
告别“以药养医”时代
据了解,去年3月15日,四会市11个基层卫生院跨入全市第一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行列。四会市共1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按国家和省确定的基本药物由省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定价,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从根本上告别“以药养医”时代,从源头上切断了药厂、药商与医院、医生之间的利益链,有效地遏制了大处方、拿回扣的现象,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使群众买得起药、住得起院、看得起病。
据四会市财政局负责人介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前,药价允许有15%的加成收入,实施该制度之后,这一部分的收入70%由参加新农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对应的基本医疗保障基金补偿;其余30%由各级财政补偿,其中省级财政补偿15%,市级财政补偿7.5%,县级财政补偿7.5%。
据统计,自去年3月份四会市试点基本药物制度至今,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减少185万元的加成收入。
告别“以药养医”时代
据了解,去年3月15日,四会市11个基层卫生院跨入全市第一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行列。四会市共17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按国家和省确定的基本药物由省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定价,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从根本上告别“以药养医”时代,从源头上切断了药厂、药商与医院、医生之间的利益链,有效地遏制了大处方、拿回扣的现象,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使群众买得起药、住得起院、看得起病。
据四会市财政局负责人介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前,药价允许有15%的加成收入,实施该制度之后,这一部分的收入70%由参加新农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对应的基本医疗保障基金补偿;其余30%由各级财政补偿,其中省级财政补偿15%,市级财政补偿7.5%,县级财政补偿7.5%。
据统计,自去年3月份四会市试点基本药物制度至今,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减少185万元的加成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