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纲辨证是中医辨别疾病性质以备治疗的总原则。最早在《黄帝内经》里就记载有寒热、虚实的概念。汉代张仲景在《伤寒论》中,用阴阳、表里、寒热、虚实概括并区分病证。这是八纲辨证最全面的记录。明代王执中将虚实阴阳表里寒热称为"治病八字"。张景岳在《景岳全书》则明确提出以阴阳为"二纲",以表里、寒热、虚实为"六变"之说。清代,程锺龄进一步提出审证治病不过寒热、虚实、表里、阴阳八字而已。近代《医学摘粹》(1897)提出"八纲"一词。1949年以后随辨证论治学术地位的确立,八纲辨证才逐步得到共识。
八钢虽然并列为辩证的总原则,但是这八项原则的身份和地位是不同的,不在同一个层次中。其中“阴阳”是八钢的最高层,而其他的六项在其下一个层次。即“表里、寒热、虚实”包含在“阴阳”里。阳{表 热 实},阴{里 寒 虚}。所以将其认定为八钢是错误的。认定为“二纲,六变”也不对。因为,阴阳如果当做“纲”,则后者六项就不能叫做纲,也就不属于辩证的原则。就要消失在“原则”之外。即八纲辨证就变成了“二纲辩证”。
实际上,辩证疾病的“表里、寒热、虚实”也没有必要。因为①辨别疾病目的是为了治疗疾病,而治理疾病在服用中药的时候,药物的药效是普遍分布于身体各处,医生没有能力让药性专门去体表或者体内。②所有药物的药性无外乎寒凉药或者温热药,只分别疾病的寒热就可以了。所以,所谓的八纲辨证只不过是医生的一厢情愿。
八钢虽然并列为辩证的总原则,但是这八项原则的身份和地位是不同的,不在同一个层次中。其中“阴阳”是八钢的最高层,而其他的六项在其下一个层次。即“表里、寒热、虚实”包含在“阴阳”里。阳{表 热 实},阴{里 寒 虚}。所以将其认定为八钢是错误的。认定为“二纲,六变”也不对。因为,阴阳如果当做“纲”,则后者六项就不能叫做纲,也就不属于辩证的原则。就要消失在“原则”之外。即八纲辨证就变成了“二纲辩证”。
实际上,辩证疾病的“表里、寒热、虚实”也没有必要。因为①辨别疾病目的是为了治疗疾病,而治理疾病在服用中药的时候,药物的药效是普遍分布于身体各处,医生没有能力让药性专门去体表或者体内。②所有药物的药性无外乎寒凉药或者温热药,只分别疾病的寒热就可以了。所以,所谓的八纲辨证只不过是医生的一厢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