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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阳货第十七:诗的伟大作用

八月惊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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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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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 怨。迩1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注释】

1迩(ER):近。

【译文】



孔于说:“同学们怎么不学诗呢?诗可以激发情志,可以观察 社会,可以交往朋友,可以怨刺不平。近可以侍奉父母,远可以

侍奉君王,还可以知道不少鸟兽草木的名称。”

【读解】

这是对诗歌社会作用最高度的赞颂。

现代诗歌批评所津津乐道的认识、教育、审美三大作用,在 孔子的这段话里实№上都可以找到自己的位置。

正如我们在《季氏》篇里已经说过的那样,在孔子的时代, 《诗经》简直就是一部无所不包的百科全书。所以,圣人不仅以诗

礼传家,要求儿子孔鲤学诗学礼,而且在这里又一次号召所有的 学生都好好地去学诗。

正是由于孔子的大力提倡并亲自删削编定,《诗三百》才名正 肯顺地成为了《诗经》,成为儒学的重要经典之一。

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才有《毛诗序》那一段著名的更为热 情洋溢的颂词:

“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 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

如果有谁还不理解《诗经》凭什么成为“经”,读了孔子的这 段论述和《毛诗序》的赞颂,那就应该理解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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