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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卫生厅:严重滥用抗菌药者将取消处方权

曾伟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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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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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正午 通讯员 粤卫信) 6月15日,广东省卫生厅召开“广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并与各省部属医院院长签订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责任状。

据卫生厅统计,目前广东省大医院的抗菌药使用率普遍在60%以上,一些中小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达70%以上,比照欧美发达国家的同样比例仅在30%左右。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下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内全广东二级医院、三级医院的抗菌药物品种必须按规定下降到35种和50种,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20%。方案对手术预防用药也作了明确规定,住院患者外科手术使用抗菌药物时间应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无菌手术后预防性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广东省卫生厅还要求各医院对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的处方或医嘱进行点评,对严重滥用抗菌药物的,将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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