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生牛犊不怕虎,精神可嘉。但风险极大,你考虑过吗?万一病已给医院治的很坏了,病在内继续恶化,碰巧服你药后险象突现,再送医院抢救不过来你怎么办?即使你姐不追究你(内心肯定懊悔死了,懊悔当初同意服你药),你姐夫能善罢甘休?你姐公婆能善罢甘休?毕竟你是无行医资格并且无医疗实践经验的呀!治好了,当然皆大欢喜,眉开眼笑,特别是你,会感到特别高兴,一出手就妙手回春,既帮助了你姐,又检验了你的自学水平,二个不同结果的后果对于你平衡吗?他们医院捞黑心钱治死人是“合法”的,是合乎“医疗规范”的,你即使把医院判为死刑的人治好了也是非法的!我说以上的话,不是泼你冷水,而是提醒你,今后碰到这样的事(危重病)有人要你看(很可能你姐或邻居为你扬名了)劝你一概拒绝(包括家人),现在好人无好报的事要大大多于好人有好报(一般好人做好事是从从未想过得报的)。即使出了意外,不是服你所开处方之药之过,那怕你开白开水一杯吃不死人,免费诊疗,病人死了,病家上告,公安、卫生照样定你“非法行医”。有些年轻人凭一时冲动行事,事后想想好可怕,切记,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