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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卿子伤寒论》全稿

伤寒七八日。身黄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满者。茵陈蒿汤主之。
当热甚之时。身黄如橘子色。是热毒发泄于外。内经曰。膀胱者。津液藏焉。气化则能出。小便不利。小腹满者。热气甚于外。而津液不得下行也。与茵陈汤。利小便。退黄逐热。
王海藏云。熏黄。湿病也。一身尽痛。橘子黄。黄病也。一身不痛。
唐不岩云。熏黄阴黄也。橘子黄阳黄也。
伤寒身黄发热者。栀子柏皮汤主之。
伤寒身黄。胃有瘀热。当须下去之。此以发热为热未实。与栀子柏皮汤解散之。

栀子柏皮汤方第八十一
栀子(十五个味苦寒) 甘草(一两味甘平) 黄柏(二两)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温再服。
伤寒瘀热在里。身必发黄。麻黄连翘赤小豆汤主之。
湿热相交。民多病瘅。瘅、黄也。伤寒为寒湿在表。发黄为瘀热在里。与麻黄连翘赤小豆汤。除热散湿。

麻黄连翘赤小豆汤方第八十二
麻黄(二两去节味甘温) 赤小豆(一升味甘平) 连翘(二两连翘根也苦寒)杏仁(四十个去皮尖甘温) 大枣(十二枚味甘温) 生梓白皮(一升苦寒) 生姜(二两切味辛温) 甘草(一两炙味甘平)以上八味。以潦水一斗。先煮麻黄再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分温三服。
半日则尽。
内经曰。湿上甚而热。治以甘温。佐以甘平。以汗为故。正此之谓也。又煎用潦水者。亦取其水味薄。则不助湿气。
娄氏云。栀子柏皮汤。麻黄连翘赤小豆汤。治身黄。小便利而身不疼者。海藏所谓干黄是也。桂枝附子汤。去桂加白术汤。治身黄小便利而一身尽痛者。活人所谓中湿是也。
卷五
辨少阳病脉证并治第九
少阳之病。口苦、咽干、目眩也。
足少阳胆经也。内经曰。有病口苦者。名曰胆瘅。甲乙经曰。胆者。中精之府。五藏取决于胆。咽为之使。少阳之脉。起于目锐 。少阳受邪。故口苦。咽干。目眩。
少阳中风。两耳无所闻。目赤。胸中满而烦者。不可吐下。吐下则悸而惊。
少阳之脉。起于目 。走于耳中。其支者。下胸中。贯膈。风伤风壅则为热。少阳中风。气壅而热。故耳聋目赤。胸满而烦。邪在少阳。为半表半里。以吐除烦。吐则伤气。
气虚者悸。以下除满。下则亡血。血虚者惊。
或云。少阳病。耳聋。目赤。胸满而烦。为中风。口苦。咽干。目眩。为伤寒。
王宇泰云。误吐气虚者悸。误下血虚者惊。
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此属胃。胃和则愈。胃不和则烦而悸。
经曰。三部俱弦者。少阳受病。脉细者。邪渐传里。虽头痛发热。为表未解。以邪客少阳。为半在表半在里。则不可发汗。发汗亡津液。胃中干燥。少阳之邪因传入胃。
必发谵语。当与调胃承气汤下之。胃和则愈。不下。则胃为少阳木邪干之。故烦而悸。
王宇泰云。凡头痛俱为在表。惟此头痛为少阳者何也。以脉弦细。可汗不可汗。当以此为法。
王海藏云。少阳半表里。用小柴胡。名三禁汤。然亦须辨表里症孰多。假令头痛往来寒热。脉浮。但有其一。即为表也。口失滋味而渴。胁下满。手足温。腹中不和。
大小便或秘而不通。或泄而不调。但有其一。即为里也。如无上下表里症。余皆虚热也。是病在其中矣。
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脉沉紧者。与小柴胡汤。
太阳转入少阳。是表邪入于里。胁下硬满。不能食。往来寒热者。邪在半表半里之间。
若已经吐下。脉沉紧者。邪气入腑。为里实。尚未可吐下。而脉沉紧。为传里虽深。未全入腑。外犹未解也。与小柴胡汤以和解之。
若已吐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汤证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少阳之邪。在表里之间。若妄吐下。发汗温针。损耗津液。胃中干燥木邪干胃。必发谵语。若柴胡证不罢者。则不为逆。柴胡证罢者。坏病也。详其因何治之逆以法救之。
王宇泰云。救坏病。助荣卫。生津液。桂枝汤求之。
三阳合病。脉浮大。上关上。但欲眠睡。目合则汗。
关脉以候少阳之气。太阳之脉浮。阳明之脉大。脉浮大。上关上。知三阳合病。胆热则睡。少阴病。但欲眠睡。目合则无汗。以阴不得有汗。但欲眠睡。目合则汗。知三阳合病。胆有热也。
伤寒六七日。无大热。其人躁烦者。此为阳去入阴故也。
表为阳。里为阴。邪在表。则外有热。六七日。邪气入里之时。外无大热。内有躁烦者。表邪传里也。故曰阳去入阴。
又云。所谓烦躁者。谓先烦。渐至躁也。所谓躁烦者。谓先发躁而迤逦复烦也。盖内热曰烦。谓心中郁烦也。外热曰躁。谓气外热躁也。内热为有根之火。故但烦不躁。
及先烦后躁者。皆可治。外热为无根之火。故但躁不烦。及先躁后烦者。皆不可治。
伤寒三日。三阳为尽。三阴当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呕。此为三阴不受邪也。
伤寒四日。表邪传里。里不和。则不能食而呕。今反能食而不呕。是邪不传阴但在阳也。
伤寒三日。少阳脉小者欲已也。
内经曰。大则邪至。小则平。伤寒三日。邪传少阳。脉当弦紧。今脉小者。邪气微而欲已也。
少阳病欲解时。从寅至辰上。
内经曰。阳中之少阳通于春气。寅卯辰少阳木王之时。
卷六
辨太阴病脉证并治第十
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太阴为病。阳邪传里也。太阴之脉。布胃中。邪气壅而为腹满。上不得降者。呕吐而食不下。下不得升者。自利益甚。时腹自痛。阴寒在内而为腹痛者。则为常痛。此阳邪干里。虽痛而亦不常痛。但时时腹自痛也。若下之。则阴邪留于胸下。为结硬。经曰。病发于阴而反下之。因作痞。
王三阳云。此风寒中于太阴经。非阳邪传里也。若阳邪传里。正当下之。何结硬之有。况痞字与硬字亦自分别。邪之初起。必先入经而后入腑脏。此邪中太阴经。其病犹在上膈。非中脏腑之阴证也。当用辛甘之药温散之。则邪散去而自和矣。今误下之。则邪气乘虚入胸膈间作硬耳。
黄仲理云。宜理中汤。阴经少有用桂枝者。如此证。若肺浮。即用桂枝汤微汗之。
若恶寒甚不已者。非理中四逆不可。
太阴中风四肢烦疼。阳微。阴涩而长者。为欲愈。
太阴、脾也。主营四末。太阴中风。四肢烦疼者。风淫末疾也。表邪少则微。里向和则涩而长。长者、阳也。阴病见阳脉则生。以阴得阳则解。故云欲愈。
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
脾为阴土。王于丑亥子。向阳。故云解时。
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
经曰。浮为在表。沉为在里。太阴病脉浮者。邪在经也。故当汗散之。
王宇泰云。在太阳。则脉浮无汗。宜麻黄汤。此脉浮。当亦无汗。而不言者。谓阴不得有汗。不必言也。不用麻黄而用桂枝者。以阴病不当更发其阳也。须识无汗亦有用桂枝证。
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辈。
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为寒在下焦。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为寒在中焦。与四逆等汤。以温其脏。
张兼善云。经言辈字。谓药性同类。惟轻重优劣不同耳。四逆汤。甘辛相合。乃大热之剂。苟轻用之。恐有过度之失。所以仲景不为定拟也。莫若以理中循循而用之。至为稳当。
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身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
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
太阴病。至七八日。大便硬者。为太阴入腑。传于阳明也。今至七八日。暴烦。下利十余行者。脾家实。腐秽去也。下利烦燥者死。此以脾气和。逐邪下泄。故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而利必自止。
本太阳病。医反下之。因而腹满时痛者。属太阴也。桂枝加芍药汤主之。
表邪未罢。医下之。邪因乘虚传于太阴。里气不和。故腹满时痛。与桂枝汤以解表。
加芍药以和里。

桂枝加芍药汤方第八十三
于桂枝汤方内。更加芍药三两。随前共六两。余根据桂枝汤法。
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
大实大满。自可除下之。故加大黄。以下大实。

桂枝加大黄汤方第八十四
桂枝(三两去皮) 大黄(一两) 芍药(六两) 生姜(三两切) 甘草(二两炙) 大枣(十二枚擘)上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娄氏云。用四逆辈。固所当然。复用桂枝大黄。夫大黄大寒。何为用于阴经。又兼桂枝。寒热相杂。何也。曰。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为寒在下焦。自利不渴者。属太阴。
为寒在中焦。以四逆等汤温其脏。此本经当用之药也。其太阳病。反下之。表邪未解。乘虚传于太阴。因而腹满时痛。大实痛者。桂枝加芍药大黄为宜。
赵嗣真云。太阴腹满证有三有次第传经之邪。有直入本经之邪。有下后内陷之邪。
不可不辨。
太阴为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者。宜减之。以其人胃气弱。易动故也。
腹满痛者。太阴病也。脉弱。其人续自便利。则邪虽在里。未成大实。欲与大黄芍药攻满痛者。宜少与之。以胃气尚弱。易为动利也。
卷六
辨少阴病脉证并治第十一
少阴之为病。脉微细。但欲寐也。
少阴为病。脉微细。为邪气传里深也。卫气行于阳则寤。行于阴则寐。邪传少阴。
则气行于阴而不行于阳。故但欲寐。
少阴病。欲吐不吐。心烦。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属少阴也。虚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阴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虚。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欲吐不吐心烦者。表邪传里也。若腹满痛则属太阴。此但欲寐。则知属少阴。五六日邪传少阴之时。自利不渴者。寒在中焦。属太阴。此自利而渴。为寒在下焦。属少阴。
肾虚水燥。渴欲引水自救。下焦虚寒。不能制水。小便色白也。经曰。下利欲饮水者。
以有热故也。此下利虽渴。然以小便色白。明非里热。不可不察。
王三阳云。此寒中阴经而传入阴脏者。虽引水自救。浮阳在上也。若有大渴。方可论阳邪传阴热证。
病患脉阴阳俱紧。反汗出者。亡阳也。此属少阴。法当咽痛而复吐利。
脉阴阳俱紧。为少阴伤寒。法当无汗。反汗出者。阳虚不固也。故云亡阳。以无阳阴独。是属少阴。内经曰。邪客少阴之络。令人嗌痛。不可内食。少阴寒甚。是当咽痛而复吐利。
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者。被火气劫故也。小便必难。以强责少阴汗也。
咳而下利。里寒而亡津液也。反以火劫。强责少阴汗者。津液内竭。加火气烦之。
故谵语小便难也。
少阴病。脉细沉数。病为在里。不可发汗。
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为邪在经。可与麻黄附子细辛汤发汗。此少阴病脉细沉数。为病在里。故不可发汗。
王三阳云。此无发热证。故不可汗。
少阴病。脉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者。复不可下之。
脉微为亡阳。表虚不可发汗。脉弱涩为亡阳。里虚复不可下。
王三阳云。脉弱涩。涩者、阴也。涩为血少。乃亡阴也。故不可下。阳字误。
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虽烦。下利必自愈。
少阴病脉紧者。寒甚也。至七八日传经尽。欲解之时。自下利。脉暴微者。寒气得泄也。若阴寒胜止。阳虚而泄者。则手足厥而脉紧不去。今手足反温。脉紧反去。知阳气复。寒气去。故为欲解。下利烦躁者逆。此正胜邪微。虽烦。下利必自止。
少阴病。下利。若利自止恶寒而蜷卧。手足温者可治。
少阴病。下利。恶寒蜷卧。寒极而阴胜也。利自止。手足温者。里和。阳气得复。
故为可治。
少阴病。恶寒而蜷。时自烦。欲去衣被者。可治。
恶寒而蜷。阴寒甚也。时时自烦。欲去衣被。为阳气得复。故云可治。
少阴中风。脉阳微阴浮者。为欲愈。
少阴中风。阳脉当浮。而阳脉微者。表邪缓也。阴脉当沉。而阴脉浮者。里气和也。
阳中有阴。阴中有阳。阴阳调和。故为欲愈。
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
阳生于子。子为一阳。丑为二阳。寅为三阳。少阴解于此者。阴得阳则解也。
少阴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发热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阴七壮。
经曰。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吐利。手足不厥冷者。则阳气不衰。虽反发热。不死。脉不至者。吐利暴虚也。灸少阴七壮。以通其脉。
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
膀胱、太阳也。少阴太阳为表里。少阴病。至八九日。寒邪变热。复传太阳。太阳为诸阳主气。热在太阳。故一身手足尽热。太阳经多血。少气为热所乘。则血散下行。
 
必便血也。
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
是名下厥上竭。为难治。
但厥无汗。热行于里也。而强发汗。虚其经络。热乘经虚。迫血妄行。从虚而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诸厥者。皆属于下。但厥为下厥。血亡于上。为上竭。伤气损血。
邪甚正虚。故为难治。
王宇泰云。但厥无汗。热入里而外寒甚也。当温之。而强发其汗。则卫寒甚而汗不能出。必内伤其荣血而妄行也。
少阴病。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针经曰。多热者易已。多寒者难已。此内外寒极。纯阴无阳。故云不治。
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
吐利者。寒甚于里。四逆者。寒甚于表。躁烦则阳气欲绝。是知死矣。
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下利止。则水谷竭。眩冒。则阳气脱故死。
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
四逆恶寒而身蜷。则寒甚。脉不至。则真气绝。烦、热也。躁、乱也。若愤躁之躁。从烦至躁。为热来有渐。则犹可。不烦而躁。是气欲脱而争也。譬犹灯将灭而暴明。其能久乎。
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肾为生气之源。呼吸之门。少阴病。六七日不愈而息高者。生气断绝也。
少阴病。脉微、细、沉。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
不得卧寐者死。
阴气方盛。至五六日传经尽。阳气得复则愈。反更自利。烦躁。不得卧寐。则正气弱。阳不能复。病胜脏。故死。
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
少阴病当无热恶寒。反发热者。邪在表也。虽脉沉。以始得则邪气未深。亦当温剂发汗以散之。

麻黄附子细辛汤方第八十五
麻黄(二两去节味甘热) 细辛(二两味辛热)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味辛热)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内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内经曰。寒淫于内。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辛润之。麻黄之甘。以解少阴之寒。
细辛附子之辛。以温少阴之经。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里证。故微发汗也。
二三日。邪未深也。既无吐利厥逆诸里证。则可与麻黄附子甘草汤。微汗以散之。

麻黄附子甘草汤方第八十六
麻黄(二两去节) 甘草(二两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麻黄甘草之甘。以散表寒。附子之辛。以温寒气。
赵嗣真云。仲景发汗汤剂。各分轻重不同。至少阴发汗二汤。其第一证。以少阴本无热。今发热。故云反也。盖发热为邪在表而当汗。又兼脉沉。属阴而当温。故以附子温经。麻黄散寒。而热须汗解。故加细辛。是汗剂之重者。第二证。既无里寒之可温。又无里热之可下。求其所以用麻黄附子之义。则是脉亦沉。方可名曰少阴病。身亦发热。方行发汗药。又得之二三日。病尚浅。比之前证亦稍轻。故不重言脉证。而但曰微发汗。所以去细辛加甘草。是汗剂之轻者。
又云。四逆生附配干姜。补中有发。二汤熟附配麻黄。发中有补。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烦。不得卧。黄连阿胶汤主之。
脉经曰。风伤阳。寒伤阴。少阴受病。则得之于寒。二三日以上。寒极变热之时。
热烦于内心中烦。不得卧也。与黄连阿胶汤。扶阴散热。

黄连阿胶汤方第八十七
黄连(四两味苦寒) 黄芩(一两味苦寒) 芍药(二两味酸平) 鸡子黄(二枚味甘温) 阿胶(三两味甘温)上五味。以水五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内胶。烊尽。小冷。内鸡子者。搅令相得。温服七合。日三服。
阳有余。以苦除之。黄芩黄连之苦。以除热。阴不足。以甘补之。鸡黄阿胶之甘。以补血。酸、收也。泄也。芍药之酸。收阴气而泄邪热。
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附子汤主之。
少阴客热。则口燥舌干而渴。口中和者。不苦不燥。是无热也。背为阳。背恶寒者。
阳气弱。阴气胜也。经曰。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灸之。助阳消阴。与附子汤。温经散寒。

附子汤方第八十八
附子(二枚去皮味辛热) 茯苓(三两味甘平) 人参(二两味甘温) 白术(四两味甘温) 芍药(三两味酸平)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辛以散之。附子之辛。以散寒。甘以缓之。茯苓人参白术之甘。以补阳。酸以收之。
芍药之酸。以扶阴。所以然者。偏阴偏阳则为病。火欲实。水当平之。不欲偏胜也。
王宇泰云。背恶寒者。阴寒气盛。此条是也。又或阳气内陷。有背微恶寒者。经所谓伤寒无大热。口燥渴。心烦。背微恶寒。白虎加人参汤主之。是也。一为阴寒气盛。
一为阳气内陷。当于口中润燥辨之。
少阴病。身体痛。手足寒。骨节痛。脉沉者。附子汤主之。
少阴肾水而主骨节。身体疼痛。肢冷。脉沉者。寒成于阴也。身疼。骨痛。若脉浮。
手足热。则可发汗。此手足寒。脉沉。故当与附子汤温经。
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阳病。下利便脓血者。胁热也。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下焦不约而里寒也。与桃花汤。固下散寒。

桃花汤方第八十九
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筛末味甘温) 干姜(一两味辛热) 粳米(一升味甘平)上三味。以水七升。煮米令熟。去滓。温服七合。内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若一服愈。余勿服。
涩可去脱。赤石脂之涩。以固肠胃。辛以散之。干姜之辛。以散里寒。粳米之甘。以补正气。
少阴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满。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脓血者。桃花汤主之。
二三日以至四五日。寒邪入里深也。腹痛者。里寒也。小便不利者。水谷不别也。
下利不止。便脓血者。肠胃虚弱。下焦不固也。与桃花汤。固肠止利也。
吴氏云。凡下血。便脓血。有阴阳冷热之不同。古人云。见血无寒。又言血得热而行。此大概之言也。
略曰。阳证内热。则溢出鲜血。阴证内寒。则下紫黑如豚肝也。
少阴病。下利便脓血者可刺。
下焦血气留聚。腐化则为脓血。刺之以利下焦。宣通血气。
少阴病。吐利。手足厥冷。烦躁欲死者。吴茱萸汤主之。
吐利手足厥冷。则阴寒气甚。烦躁欲死者。阳气内争。与吴茱萸汤。助阳散寒。
少阴病。下利。咽痛。胸满心烦者。猪肤汤主之。
少阴之脉。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其支别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邪自阳经传于少阴。阴虚。客热下利。咽痛胸满心烦也。与猪肤汤。调阴散热。

猪肤汤方第九十
猪肤(一斤味甘寒)上一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滓。加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和相得。温、分六服。
猪、水畜也。其气先入肾。少阴客热。是以猪肤解之。加白蜜以润燥除烦。白粉以益气断利。
少阴病。二三日。咽痛者。可与甘草汤。不瘥者。与桔梗汤。
阳邪搏于少阴。邪热为咽痛。服甘草汤则瘥。若寒热相搏为咽痛者。服甘草汤。若不瘥。与桔梗汤。以和少阴之气。

甘草汤方第九十一
甘草(二两)上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温、服七合。日一服。

桔梗汤方第九十二
桔梗(一两味辛甘微温) 甘草(二两味甘平)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再服。
桔梗辛温以散寒。甘草味甘平以除热。甘梗相合。以调寒热。
少阴病。咽中伤。生疮。不能语言。声不出者。苦酒汤主之。
热伤于络。则经络干燥。使咽中生疮。不能言语。声不出者。与苦酒汤。以解络热。
愈咽疮。

苦酒汤方第九十三
半夏(洗破如枣核大十四枚味辛温) 鸡子(一枚去黄内上苦酒著鸡子壳中甘微寒)上二味。内半夏。著苦酒中。以鸡子壳。置刀环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含咽之。不瘥。更作三剂服之。
辛以散之。半夏之辛。以后音声。甘以缓之。鸡子之甘。以缓咽痛。酸以收之。苦酒之酸。以敛咽疮。
王宇泰云。按苦酒。本草注曰醯。而成氏复云苦酒之酸。余则以为名义俱乖。安知酒之味苦者。不可以已咽痛耶。若嫌苦酒性热。则半夏汤更辛。况此味苦哉。下文发字。
与敛字目相反。
少阴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汤主之。
甘草汤。主少阴客热咽痛。桔梗汤。主少阴寒热相搏咽痛。半夏散及汤。主少阴客寒咽痛也。

半夏散及汤方第九十四
半夏(洗味辛温) 桂枝(去皮味辛热) 甘草(炙味甘平以上各等分)以上三味。各别捣筛已。合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若不能散服者。以水一升。煎七沸。内散一两方寸匕。更煎三沸。下火。令小冷。少少咽之。
内经曰。寒淫所胜。平以辛热。佐以甘苦。半夏桂枝之辛。以散经寒。甘草之甘。以缓正气。
少阴病下利。白通汤主之。
少阴主水。少阴客寒。不能制水。故自利也。白通汤温里散寒。

白通汤方第九十五
葱白(四茎味辛温) 干姜(一两味辛热)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味辛热)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温。再服。
内经曰。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葱白之辛。以通阳气。干姜附子之辛。以散阴寒。
张兼善云。白通汤。及白通加猪胆汤。真武汤。与通脉四逆汤。皆为少阴下利而设。
除用姜附相同。其余之药各异。何也。盖下阴下利。寒气已甚。非姜附则不能治。然下利之理无殊。而兼有之证不一。用药故不同耳。
少阴病下利。脉微者。与白通汤。利不止。厥逆无脉。干呕烦者。白通加猪胆汁汤主之。服汤。脉暴出者死。微续者生。
少阴病。下利。脉微为寒极阴胜。与白通汤。复阳散寒。服汤。利不止。厥逆无脉。
干呕烦者。寒气太甚。内为格拒。阳气逆乱也。与白通汤和猪胆汁汤。以和之。内经曰。
逆而从之。从而逆之。又曰。逆者正治。从者反治。此之谓也。服汤脉暴出者。正气因发泄而脱也。故死。脉微续者。阳气渐复也。故生。

白通加猪胆汁方第九十六
葱白(四茎) 干姜(一两)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人尿(一合味苦寒)猪胆汁(一合味苦寒)以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内胆汁人尿。和令相得。分温。再服。若无胆。亦可用。
内经曰。若调寒热之逆。冷热必行。则热物冷服。下嗌之后。冷体既消。热性便发。
由是病气随愈。呕哕皆除。情且不达。而致大益。此和人尿猪胆汁咸苦寒物于白通汤热剂中。要其气相从。则可以去格拒之寒也。
张兼善云。白通汤用附子。凡四证。惟真武汤一证熟用。余皆生用。何也。凡附子生用则温经散寒。炮熟则益阳除湿。干姜辛热。故佐生附为用。生姜辛温。少资熟附之功。然白通等汤。以下利为重。其真武汤证。以寒湿为先。故用药有轻重之殊耳。
少阴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为有水气。其人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呕者。真武汤主之。
少阴病二三日。则邪气犹浅。至四五日。邪气已深。肾主水。肾病不能制水。水饮停为水气。腹痛者。寒湿内甚也。四肢沉重疼痛。寒湿外甚也。小便不利。自下利者。
湿胜而水谷不别也。内经曰。湿胜则濡泄。与真武汤。益阳气。散寒湿。

真武汤方第九十七
茯苓(三两味甘平) 芍药(三两味酸平) 生姜(三两切味辛温) 白术(二两味甘温)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味辛热)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脾恶湿。甘先入脾。茯苓白术之甘。以益脾逐水。寒淫所胜。平以辛热。湿淫所胜。
佐以酸平。附子芍药生姜之酸辛。以温经散湿。
后加减法。
若咳者。加五味半升。细辛干姜各一两。
气逆咳者。五味之酸。以收逆气。水寒相搏则咳。细辛干姜之辛。以散水寒。
若小便利者。去茯苓。
小便利。则无伏水。故去茯苓。
若下利者。去芍药。加干姜二两。
芍药之酸泄气。干姜之辛散寒。
若呕者。去附子。加生姜。足前成半斤。
气逆则呕。附子补气。生姜散气。千金曰。呕家多服生姜。此为呕家圣药。
论云。真武、北方水神也。水气在心下。外带表而属阳。必应发散。故治以真武汤。
青龙汤主太阳病。真武汤主少阴病。
少阴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手足厥逆。脉微欲绝。身反不恶寒。其人面赤色。
 
或腹痛。或干呕。或咽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下利清谷。手足厥逆。脉微欲绝。为里寒。身热不恶寒。面色赤。为外热。此阴甚于内。格阳于外。不相通也。与通脉四逆汤。散阴通阳。

通脉四逆汤方第九十八
甘草(二两炙) 附子(大者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干姜(三两强人可四两)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其脉即出者愈。
后加减法。
面色赤者。加葱九茎。
葱味辛。以通阳气。
腹中痛者。去葱。加芍药二两。
芍药之酸。通寒。利腹中痛。为气不通也。
呕者。加生姜二两。
辛以散之。呕为气不散也。
咽痛者。去芍药。加桔梗一两。
咽中如结。加桔梗则能散之。
利止。脉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参一两。
利止脉不出者。亡血也。加人参以补之。经曰。脉微而利。亡血也。四逆加人参汤主之。脉病皆与方相应者。乃可服之。
王宇泰云。方与四逆汤同。但此倍干姜耳。
少阴病。四逆。其人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四逆者。四肢不温也。伤寒邪在三阳。则手足必热。传到太阴。手足自温。至少阴。
则邪热渐深。故四肢逆而不温也。及至厥阴。则手足厥冷。是又甚于逆。四逆散。以散传阴之热也。

四逆散方第九十九
甘草(炙味甘平) 枳实(破水渍炙干味苦寒) 柴胡(味苦寒) 芍药(味酸微寒)上四味。各十分。捣筛白饮和。服方寸匕。日三服。
内经曰。热淫于内。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发之。枳实甘草之甘苦。以泄里热。
芍药之酸。以收阴气。柴胡之苦。以发表热。
后加减法。
咳者。加五味子。干姜。各五分。并主下痢。
肺寒气逆则咳。五味子之酸。收逆气。干姜之辛。散肺寒。并主下痢者。肺与大肠为表里。上咳下痢。治则颇同。
悸者。加桂枝五分。
悸者。气虚而不能通行。心下筑筑然悸动也。桂犹圭也。引导阳气。若热以使。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
茯苓味甘而淡。用以渗泄。
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拆。
里虚。遇邪则痛。加附子以补虚。
泄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煮取三升。去滓。以散三方寸匕。内汤中。
煮取一升半。分温再服。
泄利下重者。下焦气滞也。加薤白以泄气滞。
论云。四肢者。诸阳之本。阳气不足。阴寒加之。阳气不相顺接。是致手足不温而成四逆。此汤中发阳气。走散阴寒。温经暖肌。故以四逆名。此奇制之大剂也。四逆属少阴。少阴者肾也。肾肝位远。非大剂不能达。内经曰。远而奇偶。制大其服。此之谓也。
少阴病。下利。六七日咳而呕渴。心烦不得眠者。猪苓汤主之。
下利不渴者。里寒也。经曰。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寒故也。此下利呕渴。知非里寒。心烦不得眠。知胁热也。与猪苓汤渗泄小便。分别水谷。经曰。复不止。当利其小便。此之谓欤。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干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伤寒传经五六日。邪传少阴。则口燥舌干而渴。为邪渐深也。今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邪气未深入之时。便作口燥咽干者。是邪热已甚。肾水干也。急与大承气汤下之。
以全肾也。
少阴病。自利清水。色纯青。心不必痛。口干燥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少阴、肾水也。青、肝色也。自利色青。为肝邪乘肾。难经曰。从前来者为实邪。以肾蕴实邪。必心下痛。口干燥也。与大承气汤。以下实邪。
少阴病。六七日。腹胀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此少阴入腑也。六七日。少阴之邪入腑之时。阳明内热壅甚。腹满不大便也。阳明病。土胜。肾水则干。急与大承气汤下之。以救肾水。
张兼善云。阳明与少阴。皆有急下之条。然而证虽不同。其入腑之理则一。是以皆用大承气也。
王三阳云。少阴病。下利七六日。以下诸条。方是阳证传经之少阴也。
少阴病。脉沉者。急温之。宜四逆汤。
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不云急温。此少阴病脉沉。而云急温者。彼虽寒甚。然而证已形见于外。治之则有成法。此初头脉沉。
未有形证。不知邪气所之。将发何病。是急与四逆汤温之。
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若膈上有寒饮干呕者。不可吐也。急温之。宜四逆汤。
伤寒表邪传里。至于少阴。少阴之脉。从肺出络心。注胸中。邪既留于胸中而不散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阳受气于胸中。邪既留于胸中。则阳气不得宣发于外。是以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此是胸中实。不可下而当吐。其膈上有寒饮。亦使人心中温温而手足寒。吐则物出。呕则物不出。吐与呕别焉。胸中实。则吐而物出。若膈上有寒饮。则但干呕而不吐也。此不可吐。可与四逆汤。以温其膈。
王三阳云。此少阴寒中阴经者也。俱未入于腑。
少阴病。下利。脉微涩。呕而汗出。必数更衣。反少者。当温其上。灸之。
脉微为亡阳。涩为亡血。下利呕而汗出。亡阳亡血也。津液不足。里有虚寒。必数更衣。反少者。温其上。以助其阳也。灸之以消其阴。
卷六
辨厥阴病脉证并治第十二
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邪传厥阴。则热已深也。邪自太阳。传至太阴。则腹满而嗌干。未成渴也。邪至少阴者。口燥舌干而渴。未成消也。至厥阴成消渴者。热甚。能消水故也。饮水多而小便少者。谓之消渴。木生于火。肝气通心。厥阴客热。气上撞心。心中疼热。伤寒六七日。
厥阴受病之时。为传经尽。则当入腑。胃虚客热。饥不欲食。蛔在胃中。无食则动。闻食嗅而出。得食吐蛔。此热在厥阴经也。若便下之。虚其胃气。厥阴木邪相乘。必吐下不止。
张卿子云。素问阴证三条。皆指传邪。故云已满三日可下而已。仲景三阴首条。皆言病气。所谓伤寒本自寒下也。太阴少阴易明。唯厥阴条。种种似热。故成氏注为热已深。不知太阳篇中。微热消渴者五苓散则桂术也。又气上冲胸。身为振振摇。则大虚也。
厥阴寒疝。亦气上冲心。又膈中阳气微。心中饥而烦。平脉篇云。气微者心内饥。饥而不欲食也。又胃中冷则吐蛔。脾胃论虚劳。则热气熏胸中。又杂病心中疼热。多成膈气。
宜吴茱萸汤。盖皆以不能化热成阴。玩下之利不止一句。爽然矣。成注未渴而渴消。渴分浅深。故云渴而至消为热甚。试玩少阴渴本文云。虚故引水自救。何曾较太阴不渴为浸热耶。尝见厥阴消渴数证。舌尽红赤。厥冷。脉微。渴甚。服白虎黄连等汤。皆不救。
厥阴中风。脉微浮。为欲愈。不浮为未愈。
经曰。阴病见阳脉而生。浮者阳也。厥阴中风。脉微浮。为邪气还表向汗之时。故云欲愈。
厥阴病欲解时从丑至卯上。
厥阴木也。王于卯。丑寅向王。故为解时。
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邪至厥阴。为传经尽。欲汗之时。渴欲得水者。少少与之。胃气得润则愈。
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
四逆者。四肢不温也。厥者。手足冷也。皆阳气少而阴气多。故不可下。虚家亦然。
下之是为重虚。金匮玉函曰。虚者十补。勿一泻之。
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阴气胜。则厥逆而利。阳气复。则发热。利必自止。见厥。则阴气还胜而复利也。
张兼善云。三阴伤寒。太阴为始。则手足温。少阴则手足清。厥阴则手足厥逆。然病至厥阴。乃阴之极也。故反有发热之理。盖阳极则阴生。阴极则阳生。此阴阳推荡。
必然之理也。易云。穷则变。穷者。至极之谓也。阳至极而生阴。故阳病有厥冷之证。
阴至极而生阳。则厥逆者有发热之条。凡言厥深热亦深者。乃事之极而变之常。经曰。
亢则害。承乃制也。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
亦为九日。与厥相应。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始发热。邪在表也。至六日邪传厥阴。阴气胜者。作厥而利。厥反九日。阴寒气多。
当不能食。而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除、去也。中、胃气也。言邪气大甚。除去胃气。
胃欲引食自救。故暴能食。此欲胜也。食以索饼试之。若胃气绝。得面则必发热。若不发热者。胃气尚在也。恐是寒极变热。因暴热来而复去。使之能食。非除中也。金匮要略曰。病患素不能食。而反暴思之。必发热。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阳气胜也。期之旦日夜半愈。若旦日不愈。后三日。脉数而热不罢者。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经曰。
数脉不时。则生恶疮。
伤寒脉迟。六七日。而反与黄芩汤彻其热。脉迟为寒。今与黄芩汤。复除其热。腹中应冷。当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伤寒脉迟。六七日。为寒气已深。反与黄芩汤寒药。两寒相搏。腹中当冷。冷不消谷。则不能食。反能食者。除中也。四时皆以胃气为本。胃气已绝。故云必死。
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
伤寒先厥而利。阴寒气胜也。寒极变热。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
其喉为痹者。热气上行也。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利不止。必便脓血者。热气下行者。
热气下而不上。其喉亦不痹也。
王宇泰云。厥而利。发热则利必止。反汗出者。亡阳也。咽中痛。热上冲也。亡阳。
则阴独复会于热。则阴阳结而为喉痹也。内经曰。一阴一阳。结为喉痹。
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前厥后发热者。寒极生热也。前热后厥者。阳气内陷也。厥深热深。厥微热微。随阳气陷之深浅也。热之伏深。必须下去之。反发汗者。引热上行。必口伤烂赤。内经曰。
火气内发。上为口糜。
吴氏云。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是传经之邪。前热后厥者。亦传经之邪。当以厥之微甚。辨热之深浅。若厥热入腑而实者。须下去之。若反发汗。则胃中津液。愈燥竭而热。故必口伤烂赤。然经云。诸四逆者不可下之。至此又云应下。
最宜详审。先贤谓热厥。手足虽厥冷而或有温时。手足虽逆冷而手足掌心必暖。戴院使又以指甲之暖冷。别寒热二厥。临病之工慎之。
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
故知自愈。
阴胜则厥。阳胜则热。先厥五日。为阴胜。至六日。阳复胜。热亦五日。后复厥者。
阴复胜。若不厥。为阳全胜。故自愈。经曰。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为愈。
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手之三阴三阳。相接于手十指。足之三阴三阳。相接于足十指。阳气内陷。阳不与阴相顺接。故手足为之厥冷也。
伤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非为蛔厥也。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令病者静。而复时烦。此为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又主久利方。
脏厥者死。阳气绝也。蛔厥。虽厥而烦。吐蛔已。则静。不若脏厥而躁。无暂安时也。
病患脏寒。胃虚。蛔动上膈。闻食臭出。因而吐蛔。与乌梅丸。温脏安虫。

乌梅丸方第一百
乌梅(三百个味酸温) 细辛(六两辛热) 干姜(十两辛热) 黄连(一斤苦寒)当归(四两辛温) 附子(六两炮辛热) 蜀椒(四两去子辛热) 桂枝(六两辛热)人参(六两甘温) 黄柏(六两苦寒)上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丸如梧桐子大。先食饮服十丸。日三服。
稍加至二十丸。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肺主气。肺欲收。急食酸以收之。乌梅之酸。以收肺气。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人参之甘。以缓脾气。寒淫于内。以辛润之。以苦坚之。当归桂椒细辛之辛。以润内寒。
寒淫所胜。平以辛热。姜附之辛热。以胜寒。蛔得甘则动。得苦则安。黄连黄柏之苦。以安蛔。
 
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指头寒者。是厥微热少也。默默不欲食。烦躁者。邪热初传里也。数日之后。小便色白。里热去。欲得食。为胃气已和。其病为愈。厥阴之脉。挟胃贯膈。布胁肋。厥而呕。胸胁烦满者。传邪之热甚于里也。厥阴肝主血。后数日。热不去。又不得外泄。迫血下行。故致便血。
王宇泰云。设未欲食。宜干姜甘草汤。呕而胸胁烦满者。少阳证也。少阳与厥阴为表里。邪干其腑。故呕而胸胁烦满也。肝主血。故后必便血。
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结胸。小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手足厥。不结胸者。无热也。小腹满。按之痛。下焦冷结也。
吴氏云。小腹满。俱是热病。惟冷结膀胱一证为寒。有手足厥冷可辨。
又云。小腹。下焦所治。当膀胱上口。主分别清浊或用真武汤。
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
其后必便脓血。
先热后厥者。阳气邪传里也。发热为邪气在表。至四日后厥者。传之阴也。后三日复传阳经。则复热。厥少则邪微。热多为阳胜。其病为愈。至七日传经尽。热除则愈。
热不除者。为热气有余。内搏厥阴之血。其后必大便脓血。
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复厥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
伤寒阴胜者先厥。至四日。邪传里。重阴必阳。却热三日。七日传经尽。当愈。若不愈而复厥者。传作再经。至四日。则当复热。若不复热。至五日厥不除者。阴胜于阳。
其病进也。
伤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烦躁。灸厥阴。厥不还者死。
伤寒六七日。则正气当复。邪气当罢。脉浮身厥。为欲解。若反脉微而厥。则阴胜阳也。烦躁者。阳虚而争也。灸厥阴以复其阳。厥不还。则阳气已绝。不能复正而死。
伤寒发热。下利厥逆。躁不得卧者。死。
伤寒发热。邪在表也。下利厥逆。阳气虚也。躁不得卧者。病胜脏也。故死。
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金匮要略曰。六腑气绝于外者。手足寒。五脏气绝于内者。利下不禁。伤寒发热。
为邪气独甚。下利至甚。厥不止。为腑脏气绝。故死。
伤寒六七日不利。便发热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阴无阳故也。
伤寒至七日。为邪正争之时。正胜则生。邪胜则死。始不下利。而暴忽发热下利。
汗出不止者。邪气胜正。阳气脱也。故死。
伤寒五六日。不结胸。复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为亡血。下之死。
伤寒五六日。邪气当作里实之时。若不结胸而腹濡者。里无热也。脉虚者。亡血也。
复厥者。阳气少也。不可下。下之为重虚。故死。金匮玉函曰。虚者重泻。真气乃绝。
发热而厥。七日下利者。为难治。
发热而厥。邪传里也。至七日传经尽。则正气胜邪。当汗出而解。反下利。则邪气胜。里气虚。则为难治。
伤寒脉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脉促。则为阳虚不相续。厥逆。则为阳虚不相接。灸之以助阳气。
王三阳云。厥逆则为阳虚。阳虚二字。当作阴胜二字。必有差讹。
伤寒脉滑而厥者。里有热也。白虎汤主之。
滑为阳厥。气内陷。是里热也。与白虎汤以散里热也。
手足厥寒。脉细欲绝者。当归四逆汤主之。
手足厥寒者。阳气外虚。不温四末。脉细欲绝者。阴血内弱。脉行不利。与当归四逆汤。助阳生阴也。

当归四逆汤方第一百零一
当归(三两辛温) 桂枝(三两辛热) 芍药(三两酸寒) 细辛(二两辛热)大枣(二十五个甘温) 甘草(二两炙甘平) 通草(二两甘平)上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内经曰。脉者。血之府也。诸血者。皆属心。通脉者。必先补心益血。苦先入心。
当归之苦。以助心血。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芍药之酸。以收心气。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大枣甘草通草之甘。以缓阴血。
若其人内有久寒者。宜当归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主之。
茱萸辛温以散久寒。生姜辛温。以行阳气。

四逆加吴茱萸生姜汤方第一百零二
当归(三两) 芍药(三两) 甘草(二两炙) 通草(二两) 桂枝(三两去皮)细辛(三两) 生姜(半斤切) 大枣(二十五枚擘) 吴茱萸(二升)上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温分五服。一方。水酒各四升。
大汗出热不去。内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恶寒者。四逆汤主之。
大汗出。则热当去。热反不去者。亡阳也。内拘急下利者。寒甚于里。四肢疼。厥逆而恶寒者。寒甚于表。与四逆汤。复阳散寒。
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大汗。若大下利内外虽殊。其亡津液。损阳气。则一也。阳虚阴胜。故生厥逆。与四逆汤。固阳退阴。
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紧者。邪结在胸中。心中满而烦。饥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须吐之。宜瓜蒂散。
手足厥冷者。邪气内陷也。脉紧牢者为实。邪气入腑则脉沉。今脉乍紧。知邪结在胸中为实。故心下满而烦。胃中无邪则喜饥。以病在胸中。虽饥而不能食。与瓜蒂散。
以吐胸中之邪。
伤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当服茯苓甘草汤。却治其厥。不尔。水渍入胃。必作利也。
金匮要略曰。水停心下。甚者则悸。厥虽寒胜。然以心下悸。为水饮内甚。先与茯苓甘草汤治其水。而后治其厥。若先治厥。则水饮浸渍入胃。必作下利。
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脉沉而迟。手足厥逆。下部脉不至。咽喉不利。唾脓血。
泄利不止者。为难治。麻黄升麻汤主之。
伤寒六七日。邪传厥阴之时。大下之后。下焦气虚。阳气内陷。寸脉迟。而手足厥逆。下部脉不至。厥阴之脉。贯膈。上注肺。循喉咙。在厥阴。随经射肺。因亡津液。遂成肺痿。咽喉不利。而吐脓血也。金匮要略曰。肺痿之病。从何得之。被快药下利。重亡津液。故得之。若泄利不止者。为里气大虚。故云难治。与麻黄升麻汤。以调肝肺之气。

麻黄升麻汤方第一百零三
麻黄(二两半去节甘温) 升麻(一两一分甘平) 当归(一两一分辛温) 知母(苦寒) 黄芩(苦寒) 葳蕤(甘平各十八铢) 石膏(碎绵裹甘寒) 白术(甘温)干姜(辛热) 芍药(甘平) 天门冬(去心甘平) 桂枝(辛热) 茯苓(甘平)甘草(炙甘平各六铢)上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相去如炊三斗米顷。令尽汗出愈。
玉函曰。大热之气。寒以取之。甚热之气。以汗发之。麻黄升麻之甘。以发浮热。正气虚者。以辛润之。当归桂姜之辛。以散寒。上热者。以苦泄之。知母黄芩之苦。凉心去热。津液少者。以甘润之。茯苓白术之甘。缓脾生津。肺燥气热。以酸收之。以甘缓之。
芍药之酸。以敛逆气。葳蕤门冬石膏甘草之甘。润肺除热。
伤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转气。下趋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伤寒四五日。邪气传里之时。腹中痛。转气下趋少腹者。里虚遇寒。寒气下行。欲作自利也。
伤寒本自寒下。医复吐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主之。
伤寒邪自传表。为本自寒下。医反吐之。损伤正气。寒气内为格拒。经曰。格则吐逆。食入口即吐。谓之寒格。更复吐下。则重虚而死。是更逆吐下。与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以通寒格。
王宇泰云。按本自寒下。恐是本自吐下。玩复字可见。盖胃寒则吐。下寒则利。胃寒者不宜吐。医反吐之。则伤胃气。遂成寒格。下文文气不贯。当有缺文。
张卿子云。本自寒下。如少阳一条。邪高痛下。所谓邪正分争。盖本为寒。而邪为热素问云。风寒在下。燥热在上。

干姜黄连黄芩人参汤方第一百零四
干姜(辛热去皮三两) 黄连(三两去须苦寒) 黄芩(三两苦寒) 人参(三两甘温)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再服。
辛以散之。甘以缓之。干姜人参之甘辛。以补正气。苦以泄之。黄连黄芩之苦。以通寒格。
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令自愈。
下利阴寒之疾。反大热者逆。有微热而渴。里气方温也。经曰。诸弱发热。脉弱者。
阳气得复也。令必自愈。
下利。脉数。有微热。汗出。令自愈。设复紧。为未解。
下利阴病也。脉数。阳脉也。阴病见阳脉者生。微热汗出。阳气得通也。利必自愈。
诸紧为寒。设复脉紧。阴气犹胜。故云未解。
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
下利。手足厥逆无脉者。阴气独胜。阳气大虚也。灸之阳气复。手足温而脉还。为欲愈。若手足不温。脉不还者。阳已绝也。反微喘者。阳气脱也。
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
少阴肾水。趺阳脾土。下利为肾邪干脾。水不胜土。则为微邪。故为顺也。
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清脓血。
下利者。脉当沉而迟。反浮数者。里有热也。涩为无血。尺中自涩者。肠胃血散也。
随利下。必便脓血。清与圊通。脉经曰。清者厕也。
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胀满。
下利者。脾胃虚也。胃为津液之主。发汗亡津液。则胃气愈虚。必胀满。
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脉大者为未止。脉微弱数者。为欲自止。虽发热不死。
沉为在里。弦为拘急。里气不足。是主下重。大则病进。此利未止。脉微弱数者。邪气微而阳气复。为欲自止。虽发热。止由阳胜。非大逆也。
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
下利清谷。脉沉而迟。里有寒也。面少赤。身有微热。表未解也。病患微厥。针经曰。下虚则厥。表邪欲解。临汗之时。以里先虚。必郁冒。然后汗出而解也。
下利。脉数而渴者。令自愈。设不瘥。必清脓血。以有热故也。
经曰。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胁热便脓血也。
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 时脉还。手足温者生。脉不还者死。
下利后。脉绝。手足厥冷者。无阳也。 时。周时也。周时厥愈脉出。为阳气复。则生。
若手足不温。脉不还者。为阳气绝则死。
伤寒下利。日十余行。脉反实者死。
下利者。里虚也。脉当微弱。反实者。病胜脏也。故死。难经曰。脉不应病。病不应脉。是为死病。
下利清谷。里寒外热。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汤主之。
下利清谷。为里寒。身热不解。为外热。汗出。阳气通行于外。则未当厥。其汗出而厥者。阳气太虚也。与通脉四逆汤。以固阳气。
热利下重者。白头翁汤主之。
利则津液少。热则伤气。气虚下利。致后重也。与白头翁汤。散热浓肠。

白头翁汤方第一百零五
白头翁(三两苦寒) 黄连(三两去须苦寒) 黄柏(三两去皮苦寒) 秦皮(三两苦寒)上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不愈。更服一升。
内经曰。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利则下焦虚。是以纯苦之剂坚之。
下利胸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四逆汤。攻表。桂枝汤。
下利腹满者。里有虚寒。先与四逆汤温里。身疼痛。为表未解。利止里和。与桂枝汤攻表。
下利欲饮水者。以有热故也。白头翁汤主之。
自利不渴。为脏寒。与四逆汤。以温脏。下利饮水。为有热。与白头翁汤以凉中。
罗天益云。少阴自利而渴。乃下焦虚寒。而用四逆者。恐不可以渴不渴分热寒也。
正当以小便黄白别之耳。
下利谵语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气汤。
经曰。实则谵语。有燥屎。为胃实。下利为肠虚。与小承气汤。以下燥屎。
下利后。更烦。按之心下濡者。为虚烦也。宜栀子豉汤。
下利后不烦。为欲解。若更烦而心下坚者。恐为谷烦。此烦而心下濡者。是邪热乘虚。客于胸中。为虚烦也。与栀子豉汤。吐之则愈。
呕家有痈脓者。不可治呕。脓尽。自愈。
胃脘有痈。则呕而吐脓。不可治呕。得脓尽。呕亦自愈。
呕而脉弱。小便复利。身有微热。见厥者难治。四逆汤主之。
呕而脉弱。为邪气传里。呕则气上逆。而小盒饭不利。小便复利者。里虚也。身有微热见厥者。阴胜阳也。为难治。与四逆汤。温里助阳。
干呕。吐涎沫。头痛者。吴茱萸汤主之。
干呕吐涎沫者。里寒也。头痛者。寒气上攻也。与吴茱萸汤。温里散寒。
呕而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
经曰。呕而发热者。柴胡证具。
伤寒。大吐大下之。极虚。复极汗出者。以其人外气怫郁。复与之水。以发其汗。
 
因得哕。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
大吐大下。胃气极虚。复极发汗。又亡阳气。外邪怫郁于表。则身热。医与之水以发其汗。胃虚得水。虚寒相搏。成哕也。
或云。吴茱萸汤。理中汤。
活人云。橘皮干姜汤。羌活附子散。半夏生姜汤。退阴散。
伤寒哕而腹满。视其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则愈。
哕而腹满。气上而不下也。视其前后部有不利者。即利之以降其气。前部。小便也。后部。大便也。
活人云。前部宜猪苓汤。后部宜调胃承气汤。
卷七
辨霍乱病脉证并治第十三
问曰。病有霍乱者何。答曰。呕吐而利。名曰霍乱。
三焦者。水谷之道路。邪在上焦。则吐而不利。邪在下焦。则利而不吐。邪在中焦。
则既吐且利。以饮食不节。寒热不调。清浊相干。阴阳乖隔。遂成霍乱轻者止曰吐利。
重者挥霍撩乱。名曰霍乱。
问曰。病发热头痛。身疼恶寒。吐利者。此属何病。答曰。此名霍乱。自吐下。又利也。复更发热也。
发热头痛。身疼恶寒者。本是伤寒。因邪入里。伤于脾胃。上吐下利。令为霍乱。利止里和。复更发热者。还是伤寒。必汗出而解。
伤寒其脉微涩者。本是霍乱。今是伤寒。却四五日。至阴经上转入阴。必利。本呕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属阳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经尽故也。
微为亡阳。涩为亡血。伤寒脉微涩。则本是霍乱。吐利亡阳亡血。吐利止。伤寒之邪未已。还是伤寒。却四五日邪传阴经之时。里虚遇邪。必作自利。本呕者。邪甚于上。
又利者。邪甚于下。先霍乱。里气太虚。又伤寒之邪。再传为吐利。是重虚也。故为不治。若欲似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利为虚。不利为实。欲大便而反失气。里气热也。
此属阳明便必硬也。十三日愈者。伤寒六日。传遍三阴三阳后六日再传经尽。则阴阳之气和。大邪之气去而愈也。
下利后。当便硬。硬则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后经中颇能食。复过一经能食。过之一日当愈。不愈者。不属阳明也。
下利后。亡津液。当便硬。能食为胃和。必自愈。不能食者为未和。到后经中。为复过一经。言七日后再经也。颇能食者。胃气方和。过一日当愈。不愈者。暴热使之能食。非阳明气和也。
恶寒脉微而复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参汤主之。
恶寒脉微而利者。阳虚阴胜也。利止则津液内竭。故云亡血。金匮玉函曰。水竭则无血。与四逆汤。温经助阳。加人参。生津液益血。
霍乱头痛发热。身疼痛热多欲饮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头痛发热。则邪自风寒而来。中焦为寒热相半之分。邪稍高者居阳分。则为热。热多欲饮水者。与五苓散以散之。邪稍下者。居阴分。则为寒。寒多不用水者。与理中丸温之。

理中丸方第一百零六
人参(甘温) 甘草(炙甘平) 白术(甘温) 干姜(辛热以上各三两)上四味。捣筛为末。蜜和。丸如鸡黄大。以沸汤数合。和一丸。研碎温服之。日三服。夜二服。腹中未热。益至三四丸。然不及汤。汤法以四物根据两数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
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加减法。
内经曰。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用甘补之。人参白术甘草之甘。以缓脾气调中。
寒淫所胜。平以辛热。干姜之辛。以温胃散寒。
后加减法。
若脐上筑者。肾气动也。去术。加桂四两。
脾虚肾气动者。脐上筑动。内经曰。甘者令人中满。术甘壅补。桂泄奔豚。是相易也。
吐多者去术。加生姜三两。
呕家不喜甘。故去术。呕家多服生姜。以辛散之。
下多者。还用术。悸者。加茯苓二两。
下多者。用术以去湿。悸加茯苓以导气。
渴欲得水者。加术。足前成四两半。
津液不足则渴。术甘以缓之。
腹中痛者。加人参。足前成四两半。
里虚则痛。加人参以补之。
寒者。加干姜。足前成四两半。
寒淫所胜。平以辛热。
腹满者。去术。加附子一枚。服汤后。如食顷。饮热粥一升许。微自温。勿发揭衣被。
胃虚则气壅腹满。甘令人中满。是去术也。附子之辛。以补阳散壅。
活人云。或四肢拘急。或转筋者。亦去术加附子。
吐利止而身痛不休者。当消息和解其外。宜桂枝汤小和之。
吐利止。里和也。身痛不休。表未解也。与桂枝汤小和之。外台云。里和表病。汗之则愈。
吐利汗出。发热恶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汤主之。
上吐下利。里虚汗出。发热恶寒表未解也。四肢拘急。手足厥冷。阳虚阴胜也。与四逆汤助阳退阴。
既吐且利。小便复利而大汗出。下利清谷。内寒外热。脉微欲绝者。四逆汤主之。
吐利亡津液。则小盒饭少。小便复利而大汗出。津液不禁。阳气大虚也。脉微为亡阳。若无外热。但内寒。下利清谷。为纯阴。此以外热为阳未绝。犹可与四逆汤救之。
吐已下断。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脉微欲绝者。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主之。
吐已下断。津液内竭。则不当汗出。汗出者不当厥。今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
脉微欲绝者。阳气大虚。阴气独胜也。若纯与阳药。恐阴为格拒。或呕或躁。不得复入也。与通脉四逆汤。加猪胆汁。胆苦入心而通脉。胆寒补肝而和阴。引置汤药。不被格拒。内经曰。微者汗之。甚者从之。此之谓也。

四逆加猪胆汁汤方第一百零七
于四逆汤方内。加入猪胆汁半合。余根据前法服。如无猪胆。以羊胆代之。
吐利发汗。脉平。小烦者。以新虚。不胜谷气故也。
内经曰。食入于阴。长气于阳。新虚不胜谷气。是生小烦。
卷七
辨阴阳易瘥后劳复病证并治第十四
伤寒阴阳易之为病。其人身体重。少气。少腹里急。或引阴中拘挛。热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膝胫拘急者。烧 散主之。
大病新瘥。血气未复。余热未尽。强合阴阳得病者。名曰易。男子新病瘥。未平复。
而妇人与之交。得病。名曰阳易。妇人新病瘥。未平复。男子与之交。得病。名曰阴易。
以阴阳相感动其余毒。相染著。如换易也。其人病身体重。少气者。损动真气也。少腹里急。引阴中拘挛。膝胫拘急。阴气极也。热上冲胸。头重。不欲举。眼中生花者。感动之毒。所易之气。薰蒸于上也。与烧 散。以导阴气。

烧散方第一百零八
上取妇人中 。近隐处。剪烧灰。以水和服方寸匕。日三服。小便即利。阴头微肿。
则愈。妇人病。取男子 当烧灰。
张兼善云。易病之为合。阴阳感动余邪。而其人正气本虚。故能染著。同用烧 散。
以诱安正气。正气安。余邪自平矣。
大病瘥后。劳复者。枳实栀子汤主之。若有宿食者。加大黄。如博棋子大五六枚。
病有劳复。有食复。伤寒新瘥。血气未平。余热未尽。早作劳动。病曰名复劳复。病热少愈而强食之。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留传。两阳相合而病者。名曰食复。劳复则热气浮越。与枳实栀子豉汤以解之。食复则胃有宿积。加大黄以下之。

枳实栀子豉汤方第一百零九
枳实(三枚炙苦寒) 栀子(十四枚擘苦寒) 豉(一升绵裹苦寒)上三味。以清浆水七升。空煮。取四升。内枳实栀子。煮取二升。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温分再服。覆令微似汗。
枳实栀子豉汤。则应吐剂。此云覆令微似汗出者。以其热聚于上。苦则吐之。热散于表者。苦则发之。内经曰。火淫所胜。以苦发之。此之谓也。
王宇泰云。伤寒之邪自外入。劳复之邪自内发。汗、吐、下。随宜施治。
伤寒瘥以后。更发热者。小柴胡汤主之。脉浮者。以汗解之。脉沉实者。以下解之。
瘥后余热未尽。更发热者。与小柴胡汤以和解之。脉浮者。热在表也。故以汗解。
脉沉者。热在里也。故以下解之。
大病瘥后。从腰以下。有水气者。牡蛎泽泻散主之。
大病瘥后。脾胃气虚。不能制约肾水。水溢下焦。腰以下为肿也。金匮要略曰。腰以下肿当利小便。与牡蛎泽泻散。利小便而散水也。

牡蛎泽泻散方第一百一十
牡蛎(咸平熬) 泽泻(咸寒) 栝蒌根(苦寒) 蜀漆(辛平洗去腥) 葶苈(苦寒熬) 商陆根(熬辛酸咸平) 海藻(咸寒洗去咸以上各等分)上七味。异捣下筛为散。更入臼中。治之。白饮和服方寸匕。小便利。止后服。日三服。
咸味涌泄。牡蛎泽泻海藻之咸。以泄水气。内经曰。湿淫于内。平以苦。佐以酸辛。
以苦泄之。蜀漆葶苈栝蒌商陆之酸辛与苦。以导肿湿。
大病瘥后。喜唾。久不了了者。胃上有寒。当以丸药温之。宜理中丸。
汗后阳气不足。胃中虚寒。不内津液。故喜唾。不了了。与理中丸。以温其胃。
伤寒解后。虚羸。少气。气逆欲吐者。竹叶石膏汤主之。
伤寒解后。津液不足而虚羸。余热未尽。热则伤气。故少气。气逆欲吐。与竹叶石膏汤。调胃散热。

竹叶石膏汤方第一百一十一
竹叶(二把辛平) 石膏(一斤甘寒) 半夏(半升洗辛温) 人参(三两甘温)甘草(二两甘平炙) 粳米(半升甘微寒) 麦门冬(一升甘平去心)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内粳米。煮米熟。汤成。去米。温服一升。
日三服。
辛甘发散而除热。竹叶石膏甘草之甘辛。以发散余热。甘缓脾而益气。麦门冬人参粳米之甘。以补不足。辛者散也。气逆者欲其散。半夏之辛。以散逆气。
病患脉已解。而日暮微烦。以病新瘥。人强与谷。脾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损谷则愈。
阳明王于申酉戌。宿食在胃。故日暮微烦。当小下之。以损宿谷。
卷七
辨不可发汗病脉证并治第十五
夫以为疾病至急。仓卒寻按要者难得。故重集诸可与不可方治。比之三阴三阳篇中。
此易见也。又时有不止是三阴三阳。出在诸可与不可中也。
诸不可汗。不可下。病证药方。前三阴三阳篇中。经注已具者。更不复出。其余无者。于此以后。经注备见。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微反在上。涩反在下。微则阳气不足。涩则无血。阳气反微。中风汗出而反躁烦。涩则无血。厥而且寒。阳微发汗。躁不得眠。
寸关为阳脉当浮盛。弱反在关。则里气不及。濡反在巅。则表气不逮。卫行脉外。
浮为在上。以候卫。微反在上。是阳气不足。荣行脉中。沉为在下。以候荣涩。反在下。是无血也。阳微不能固外。腠理开疏。风因客之。故令汗出而躁烦无血则阴虚。不与阳相顺接。故厥而且寒。阳微无津液。则不能作汗。若发汗则必亡阳而躁。经曰。汗多亡阳。
遂虚。恶风。烦躁。不得眠也。
动气在右。不可发汗。发汗则衄而渴。心苦烦。饮即吐水。
动气者。筑筑然气动也。在右者。在脐之右也。难经曰。肺内证。脐右有动气。按之牢若痛。肺气不治正气内虚。气动于脐之右也。发汗则动肺气。肺主气。开窍于鼻。气虚则不能卫血。血溢妄行。随气出于鼻为衄。亡津液胃燥。则烦渴而心苦烦。肺恶寒。
饮冷则伤肺。故饮即吐水。
活人云。先服五苓散三服。次服竹叶汤。
动气在左。不可发汗。发汗则头眩汗不止。筋惕肉 。
难经曰。肝内证。脐左有动气。按之牢若痛。肝气不治。正气内虚。气动于脐之左也。肝为阴之主。发汗。汗不止。则亡阳外虚。故头眩筋惕肉 。针经曰。上虚则眩。
活人云。先服防风、白术、牡蛎。汗止。次服建中汤。
动气在上。不可发汗。发汗。则气上冲。正在心端。
难经曰。心内证脐上有动气。按之牢若痛。心气不治。正气内虚。气动于脐之上也。
心为阳。发汗亡阳。则愈损心气。肾乘心虚欲上凌心。故气上冲。正在心端。
活人云。宜服李根汤。
动气在下。不可发汗。发汗。则无汗。心中大烦。骨节苦疼。目晕恶寒。食则反吐谷不得前。
难经曰。肾内证。脐下有动气。按之牢。若痛。肾气不治。正气内虚。动气发于脐之下也。肾者主水。发汗。则无汗者。水不足也。心中大烦者。肾虚不能制心火也。骨节苦疼者。肾主骨也。目晕者。肾病则目KT KT 。如无所见。恶寒者。肾主寒也。食则反吐。谷不得前者。肾水干也。王冰曰。病呕而吐。食久反出。是无水也。
活人云先服大橘皮汤。吐止。后服小建中汤。
咽中闭塞不可发汗。发汗。则吐血。气欲绝。手足厥冷。欲得蜷卧。不能自温。
咽门者。胃之系。胃经不和。则咽内不利。发汗攻阳。血随发散而上。必吐血也。胃经不和。而反攻表。则阳虚于外。故气欲绝。手足冷。欲蜷而不能自温。
诸脉得数动微弱者。不可发汗。发汗。则大便难。腹中干。胃燥而烦。其形相像。
 
根本异源。
动数之脉。为热在表。微弱之脉。为热在里。发汗亡津液。则热气愈甚。胃中干燥。
故大便难。腹中干。胃燥而烦根本虽有表里之异。逆治之后。热传之则一。是以病形相像也。
脉微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温。微弦为虚。不可发汗。发汗。则寒栗。不能自还。
弦在上。则风伤气。风胜者。阳为之运动。微在下。则寒伤血。血伤者。里为之阴寒。
外气怫郁为上实。里有阴寒为下虚。表热里寒。意欲得温。若反发汗。亡阳阴独。故寒栗不能自还。
咳者则剧数吐涎沫咽中必干。小便不利。心中饥烦。 时而发。其形似疟。有寒无热。虚而寒栗。咳而发汗。蜷而苦满。腹中复坚。
肺寒气逆咳者则剧。吐涎沫。亡津液。咽中必干。小便不利。膈中阳气虚。心中饥而烦。一日一夜。气大会于肺。邪正相击。 时而发。形如寒疟。但寒无热。虚而寒栗。
发汗攻阳。则阳气愈虚。阴寒愈甚。故蜷而苦满。腹中复坚。
厥脉紧。不可发汗。发汗。则声乱咽嘶。舌萎声不得前。
厥而脉紧。则少阴伤寒也。法当温里。而反发汗。则损少阴之气。少阴之脉。入肺中。循喉咙。挟舌本。肾为之本。肺为之标。本虚则标弱。故声乱咽嘶舌萎。声不得前。
诸逆发汗。病微者难瘥。剧者言乱目眩者死。命将难全。
不可发汗。而强发之。轻者因发汗而重。而难瘥。重者脱其阴阳之气。言乱目眩而死。
难经曰。脱阳者见鬼。是此言乱也。脱阴者目盲。是此目眩也。眩非玄而见玄。是近于盲也。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发汗。汗出则四肢厥逆冷。
肺经虚冷。上虚不能治下者。咳而小便利。或失小便。上虚发汗。则阳气外亡。四肢者。诸阳之本。阳虚则不与阴相接。故四肢厥逆冷。
伤寒头痛。翕翕发热。形象中风。常微汗出。自呕者。下之益烦。心中懊 如饥。发汗则致 。身强难以屈伸。熏之则发黄。不得小便。灸则发咳唾。
伤寒当无汗恶寒。今头痛发热。微汗出。自呕。则伤寒之邪。传而为热欲行于里。
若反下之。邪热乘虚。流于胸中。为虚烦心懊 如饥。若发汗。则虚表。热归经络。热甚生风。故身强直而成 。若熏之。则火热相合。消烁津液。故小便不利而发黄。肺恶火。灸则火热伤肺。必发咳嗽而唾脓。
永类钤方云。伤寒发汗有四难。凡发热头疼。有汗而非无汗。恶风而非恶寒。例发其汗。汗不止为漏风。间有发而为痉者。此分外症发汗之一难也。至于发热头痛。尺脉迟者。为荣虚血少。不可发汗。发热头痛。脉弦细。属少阳不可汗。汗则谵语。此分脉发汗之二难也。动气在左不可汗。汗则头眩汗不止。则筋惕肉 。动气在右不可汗。汗则衄而渴。心烦。饮则吐水。动气在上不可汗。汗则气冲心。动气在下不可汗。汗则无汗。
心烦骨节疼。此分内证发汗之三难也。春宜汗。不可大发。以阳气尚微。冬不大汗以阳气伏藏。汗之必吐利。口烂生疮。此知时发汗之四难也。
卷七
辨可发汗证并治第十六
大法。春夏宜发汗。
春夏阳气在外。邪气亦在外。故可发汗。
凡发汗。欲令手足俱周。时出以 然一时间许。亦佳。不可令如水流漓。若病不解。当重发汗。汗多必亡阳。阳虚不得重发汗也。
汗缓缓出。则表里之邪悉去。汗大出。则邪气不除。但亡阳也。阳虚为无津液。故不可重发汗。
凡服汤发汗。中病便止。不必尽剂。
汗多则亡阳。
凡云可发汗无汤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为解。然不如汤。随证良验。
圣济经云。汤液主治。本乎腠理壅郁。除邪气者于汤为宜。金匮玉函曰。水能净万物。
故用汤也。
夫病脉浮大。问病者言但便硬尔。设利者。为大逆。硬为实。汗出而解何以故。脉浮当以汗解。
经曰。脉浮大。应发汗。医反下之。为大逆。便硬难。虽为里实。亦当先解其外。若下利药。是为大逆。结胸虽急。脉浮大。犹不可下。下之即死。况此便难乎。经曰。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若先发汗。治不为逆。
下利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救表。宜桂枝汤发汗。
外台云。里和表病。汗之则愈。
卷七
辨发汗后病脉证并治第十七
发汗多。亡阳谵语者不可下。与柴胡桂枝汤。和其荣卫。以通津液。后自愈。
胃为水谷之海。津液之主。发汗多亡津液。胃中燥。必发谵语。此非实热。则不可下。与柴胡桂枝汤。和其荣卫。通行津液。津液生则胃润。谵语自止。
此一卷第十七篇凡三十一证。前有详说。
卷七
辨不可吐第十八
合四证已具太阳篇中。
卷七
辨可吐第十九
大法春宜吐。
春时阳气在上。邪气亦在上。故宜吐。
凡用吐汤。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也。
要在适当。不欲过也。
病胸上诸实。胸中郁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下利日十余行。其脉反迟。寸口脉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则止。
胸上诸实。或痰实或热郁。或寒结胸中。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反有涎唾者邪在下。按之。气下而无涎唾。此按之反有涎唾者。知邪在胸中。经曰。下利脉迟而滑者。内实也。今下利日十余行。其脉反迟。寸口脉微滑。是上实也。故可吐之。玉函曰。上盛不已。吐而夺之。
宿食在上脘者。当吐之。
宿食在中下脘者。则宜下。宿食在上脘。则当吐。内经曰。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
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结。以客气在胸中。心中满而烦。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吐之。
此与第六卷。厥阴门瓜蒂散证同。彼云脉乍紧。此云脉乍结。惟此有异。紧为内实。
乍紧则实未深。是邪在胸中。结为结实。乍结则结未深。是邪在胸中。所以证治俱同也。
吴氏云。凡病在膈上者。脉大胸满多痰者。食在胃口脉滑者。俱宜吐之。华佗谓伤寒三国日。邪在胸中者。宜吐之。凡吐用瓜蒂散。或淡盐汤。或温茶汤与之。如人弱者以人参芦汤吐之亦可。若痰多者。以二陈汤一瓯。乘热与之。以指探喉中。即吐也。凡老人怯弱。与病劳内伤虚人。并妇人胎前产后。血虚脉弱小者。皆不可吐。凡药发吐者如防风桔梗山栀。只用一味煎汤。温服之则吐。盖误吐。则损人上焦元气。为患非轻。
可不慎哉。
卷七
辨不可下病脉证并治第二十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微反在上。涩反在下。微则阳气不足。涩则无血。阳气反微。中风汗出而反躁烦。涩则无血。厥而且寒。阳微不可下。下之则心下痞硬。
阳微下之。阳气已虚阴气内甚。故心下痞硬。
动气在右。不可下。下之则津液内竭。咽燥鼻干。头眩心悸也。
动气在右。肺之动也。下之伤胃动肺津液内竭。咽燥鼻干者。肺属金。主燥也。头眩心悸者。肺主气而虚也。
动气在左。不可下。下之则腹内拘急。食不下。动气更剧。虽有身热。卧则欲蜷。
动气在左。肝之动也。下之损脾。而肝气益胜。复行于脾。故腹内拘急。食不下。动气更剧也。虽有身热。以里气不足。故卧则欲蜷。
动气在上。不可下。下之则掌握热烦。身上浮冷。热汗自泄。欲得水自灌。
动气在上。心之动也。下之则伤胃。内动心气。心为火。主热。针经曰。心所生病者。掌中热。肝为脏中之阴。病则虽有身热。卧则欲蜷。作表热里寒也。心为脏中之阳。病则身上浮冷。热汗自泄。欲得水自灌。作表寒里热也。二脏阴阳寒热。明可见焉。
动气在下。不可下。下之则腹胀满。卒起头眩。食则下清谷。心下痞也。
动气在下。肾之动也。下之则伤脾。肾气则动。肾寒乘脾。故有腹满头眩下清谷。心下痞之证也。
咽中闭塞不可下。下之则上轻下重。水浆不下。卧则欲蜷。身急痛。下利日数十行。
咽中闭塞。胃已不利也。下之则闭塞之邪。为上轻。复伤胃气为下重。至水浆不下。
卧则欲蜷。身急痛。下利日数十行。知虚寒也。
诸外实者。不可下。下之则发微热。若亡脉。厥者。当脐握热。
外实者。表热也。汗之则愈。下之为逆。下后里虚。表热内陷。故发微热。厥深者。热亦深。亡脉厥者。则阳气深陷。客于下焦。故当脐握热。
诸虚者不可下。下之则大渴。求水者欲愈。恶水者剧。
金匮玉函曰。虚者十补。勿一泻之。虚家下之为重虚。内竭津液。故令大渴。求水者。阳气未竭。而犹可愈。恶水者。阳气已竭。则难可制。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温。微弦为虚。虚者不可下也。
虚家下之。是为重虚。难经曰。实实虚虚。损不足。益有余。此者。是中工所害也。
微则为咳。咳则吐涎。下之。则咳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则胸中如虫啮。粥入则出。小便不利。两胁拘急。喘息为难。颈背相引。臂则不仁。极寒反汗出。身冷若冰。
眼睛不慧语言不休。而谷气多入。此为除中。口虽欲言。舌不得前。
内经曰。感于寒。则受病。微则为咳。甚则为泄。为痛。肺感微寒为咳。则脉亦微也。下之气下。咳虽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则夺正气而成危恶。胸中如虫啮。粥入则出。小便不利。两胁拘急。喘息为难者。里气损也。颈背相引。臂为不仁。极寒反汗出。身冷如冰者。表气损也。表里损极。至阴阳俱脱。眼睛不慧语言不休。难经曰。脱阳者见鬼。脱阴者目盲。阴阳脱者。应不能食。而谷多入者。此为除中。是胃气除去也。
口虽欲言。舌不得前。气已衰脱。不能运也。
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浮反在上。数反在下。浮为阳虚。数为无血。浮为虚。数为热。浮为虚。自汗出而恶寒。数为痛。振寒而栗。微弱在关。胸下为急。喘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在胸胁。振寒相搏。形如疟状。医反下之。故令脉数发热。狂走见鬼。心下为痞。小便淋沥。小腹甚硬。小便则尿血也。
弱在关。则阴气内弱。濡在巅。则阳气外弱。浮为虚。浮在上。则卫不足也。故云阳虚。阳虚不固。故腠理汗出。恶寒。数亦为虚。数在下。则荣不及。故云亡血。亡血则不能温润腑脏。脉数而痛。振而寒栗。微弱在关。邪气传里也。里虚遇邪。胸下为急。
喘而汗出。胁下引痛。振寒如疟。此里邪未实。表邪未解。医反下之。里气益虚。邪热内陷。故脉数发热。狂走见鬼。心下为痞。此热陷于中焦者也。若热气深陷。则客于下焦。使小便淋沥。小腹甚硬。小便尿血也。
脉濡而紧。濡则胃气微。紧则荣中寒。阳微卫中风。发热而恶寒。荣紧卫气冷。微呕心内烦。医为有大热。解肌而发汗。亡阳虚烦躁。心下苦痞坚。表里俱虚竭。卒起而头眩。客热在皮肤。怅怏不得眠。不知胃气冷。紧寒在关元。技巧无所施。汲水灌其身。客热应时罢。栗栗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巅。体惕而又振。小便为微难。寒气因水发。清谷不容间。呕变反肠出。颠倒不得安。手足为微逆。身冷而内烦。迟欲从后救。
安可复追还。
胃冷荣寒。阳微中风。发热恶寒。微呕心烦。医不温胃。反为有热。解饥发汗。则表虚亡阳烦躁。心下痞坚。先里不足。发汗又虚其表。表里俱虚竭。卒起头眩。客热在表。怅怏不得眠。医不救里。但责表热。汲水灌洗以却热。客热易罢。里寒益增。栗而振寒。复以重被覆之。表虚遂汗出。愈使阳气虚也。巅、顶也。巅冒而体振寒。小便难者。亡阳也。寒因水发。下为清谷。上为呕吐。外有厥逆。内为躁烦。颠倒不安。虽欲拯救。不可得也。本草曰。病势已过。命将难全。
张卿子云。除脉濡而紧四字为题。自是一首汉人古诗。为清凉解利之戒。孙思邈所谓伤寒于大毒诸寒药者。比比也。
脉浮而大。浮为气实。大为血虚。血虚为无阴。孤阳独下阴部者。小盒饭赤而难。胞中当虚。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法应卫家当微。今反更实。津液四射。荣竭血尽。干烦而不得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医复以毒药攻其胃。此为重虚。客阳去有期。必下如污泥而死。
卫为阳。荣为阴。卫气强实。阴血虚弱。阳乘阴虚。下至阴部。阴部。下焦也。阳为热。则消津液。当小便赤而难。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者。阴气内弱也。经曰。阴弱者汗自出。是以卫家不微。而反更实。荣竭血尽。干烦而不眠。血薄则肉消而成暴液者。
津液四射也。医反下之。又虚其里。是为重虚。孤阳因下而又脱去。气血皆竭。胃气内尽。必下如污泥而死也。
脉数者。久数不止。止则邪结。正气不能复。正气却结于脏。故邪气浮之。与皮毛相得。脉数者不可下。下之则必烦。利不止。
数为热。止则邪气结于经络之间。正气不能复行于表。则邪结于脏。邪气独浮于皮毛。下之虚其里。邪热乘虚而入。里虚叶热。必烦。利不止。
脉浮大。应发汗。医反下之。此为大逆。
浮大属表。故不可下。
 
病欲吐者不可下。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
为邪犹在胸中也。
大阳病。外证未解。不可下。下之为逆。
表未解者。虽有里证。亦不可下。当先解外为顺。若反下之。则为逆也。经曰。本发汗而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
夫病阳多者热。下之则硬。
阳热证多。则津液少。下之。虽除热。复损津液。必便难也。或谓阳多者表热也。下之则心下硬。
戴元礼云。阳明下证已具。其人喘嗽。或微恶寒。为太阳阳明。或往来寒热。为少阳阳明。于阳明证中而有太阳少阳证未罢。此非正阳明也。慎未可遽下。所以古注阳明有三。常须识此。
无阳阴强。大便硬者。下之。则必清谷腹满。
无阳者。亡津液也。阴强者。寒多也。大便硬。则为阴结。下之虚胃。阴寒内甚。
必清谷腹满。
伤寒发热。头痛。微汗出。发汗则不识人。熏之则喘。不得小便。心腹满。下之则短气。小便难。头痛背强。加温针则衄。
伤寒则无汗。发热头痛。微汗出者。寒邪变热。欲传于里也。发汗则亡阳增热。故不识人。若以火熏之。则火热伤气。内消津液。结为里实。故喘。不得小便。心腹满。
若反下之。则内虚津液。邪欲入里。外动经络。故短气。小便难。头痛背强。若加温针。
益阳增热。必动其血。而为衄也。
伤寒脉阴阳俱紧。恶寒发热则脉欲厥。厥者脉初来大。渐渐小。更来渐渐大。是其候也。如此者恶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热多者。目赤脉多。睛不慧。医复发之。咽中则伤。若复下之。则两目闭。寒多者便清谷。热多者便脓血。若熏之。则身发黄。若熨之。则咽燥。若小便利者。可救之。小便难者。为危殆。
脉阴阳俱紧。则清邪中上。浊邪中下。太阳少阴俱感邪也。恶寒者少阴。发热者太阳脉欲厥者。表邪欲传里也。恶寒甚者。则变热。翕翕汗出。喉中痛。以少阴之脉。循喉咙故也。热多者。太阳多也。目赤脉多者。睛不慧。以太阳之脉。起于目故也。发汗攻阳。则少阴之热因发而上行。故咽中伤。若复下之。则太阳之邪。因虚而内陷。故两目闭。阴邪下行。为寒多。必便清谷。阳邪下行。为热多。必便脓血。熏之。则火热甚。
身必发黄。熨之。则火热轻。必为咽燥。小便利者。为津液未竭。犹可救之。小便难者。
津液已绝。则难可制而危殆矣。
伤寒发热。口中勃勃气出。头痛目黄。衄不可制。贪水者必呕。恶水者厥。若下之。
咽中生疮。假令手足温者。必下重。便脓血。头痛目黄者。若下之。则两目闭。贪水者。
脉必厥。其声嘤。咽喉塞。若发汗。则战栗。阴阳俱虚。恶水者。若下之。则里冷不嗜食。大便完谷出若发汗。则口中伤。舌上白苔。烦躁。脉数实。不大便。六七日。后必便血。若发汗。则小便自利也。
伤寒发热。寒变热也。口中勃勃气出。热客上膈也。头痛目黄。血不可制者。热蒸于上也。千金曰。无阳即厥。无阴即呕。贪水者必呕。则阴虚也。恶水者厥。则阳虚也。发热口中勃勃气出者。咽中已热也。若下之。亡津液。则咽中生疮。热因里虚而下。若热气内结。则手足必厥。设手足温者。热气不结而下行。作叶热利。下重。便脓血也。头痛目黄者。下之。热气内伏。则目闭也。贪水为阴虚。下之又虚其里。阳气内陷。故脉厥。声嘤。咽喉闭塞。阴虚发汗。又虚其阳。使阴阳俱虚而战栗也。恶水为阳虚。下之又虚胃气。虚寒内甚。故里冷不嗜食。阳虚发汗。则上焦虚燥。故口中伤烂。舌上白苔而烦躁也。经曰。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喜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此有瘀血。此脉数实。不大便六七日。热蓄血于内也。七日之后。邪热渐解。迫血下行。必便血也。便血发汗。
阴阳俱虚。故小便利。
下利脉大者。虚也。以其强下之故也。设脉浮革。因尔肠鸣者。属当归四逆汤主之。
脉大为虚。以未应下而下之。利因不休也。浮者。按之不足也。革者。实大而长微弦也。浮为虚革为寒。寒虚相搏。则肠鸣。与当归四逆汤。补虚散寒。
活人云。虚者。十补勿一泻。强实者泻之。虚实等者。虽泻勿大泄之。此金匮语也。
吴氏云。凡有恶风恶寒者。凡腹满时减时满者。凡腹胀满。可揉可按虚软者。凡阴虚劳倦。凡手足逆冷尺脉弱者。凡脉在表俱不可下。凡脉沉不实不疾。按之无力者。凡亡血家。及妇人经水适来适断。或热入血室。与夫胎前产后崩漏等证。及小便频数。小便清而大便秘者。俱不可下。
卷七
辨可下病脉证并治第二十一
大法。秋宜下。
秋时阳气下行。则邪亦在下。故宜下。
凡服下药。用汤胜丸。中病即止。不必尽剂也。
汤之为言荡也。涤荡肠胃。溉灌脏腑。推陈燥结。却热下寒。破散邪疫。理导润泽枯槁。悦人皮肤。益人血气。水能净万物。故胜丸散。中病即止者。如承气汤证云。若一服利而止后服。又曰。若一般谵语止。更莫复服。是不必尽剂。
下利。三部脉皆平。按之心下硬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下利者。脉当微厥。今反和者。此为内实也。下利三部脉平者。已为实而又按之。
心下硬者。则邪甚也。故宜大承气汤下之。
下利。脉迟而滑者。内实也。利未欲止。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经曰。脉迟者。食干物得之。金匮要略曰。滑则谷气实。下利脉迟而滑者。胃有宿食也。脾胃伤食。不消水谷。是致下利者。为内实。若但以温中浓肠之药。利必不止。可与大承气汤。下去宿食利自止矣。
王宇泰云。脉迟而有力。方可用此法。若无力而外证无所据者。恐虚寒。不宜妄投大承气也。
问曰。人病有宿食。何以别之。师曰。寸口脉浮而大。按之反涩。尺中亦微而涩。故知有宿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寸以候外。尺以候内。浮以候表。沉以候里。寸口脉浮大者。气实血虚也。按之反涩。尺中亦微而涩者。胃有宿食。里气不和也。与大承气汤以下宿食。
王三阳云。尺涩。亦有血虚者。须审外证恶食气痞。及胸膈饱闷痞。方是。
下利不欲食者。以有宿食故也。当下之。与大承气汤。
伤食则恶食。故不欲食。如伤风恶风。伤寒恶寒之类也。
王三阳云。亦有热在胃口。不能食者。不宜下。
下利瘥后。至其年月日复发者。以病不尽故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乘春。则肝先受之。乘夏。则心先受之。乘至阴。则脾先受之。乘秋。则肺先受之。假令春时受病。气必伤肝。治之难愈。邪有不尽者。至春时元受月日。内外相感。邪必复动而痛也。下利为肠胃疾。宿积不尽。故当下去之。
下利。脉反滑。当有所去。下之乃愈。宜大承气汤。
脉经曰。脉滑者。为病食也。下利脉滑。则内有宿食。故云当有所去。与大承气汤以下宿食。
病腹中满痛者。此为实也。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金匮要略曰。病者腹满。按之不痛为虚。痛为实。可下之。腹中满痛者。里气壅实也。故可下之。
伤寒后。脉沉。沉者内实也。下解之。宜大柴胡汤。
伤寒后为表已解。脉沉为里未和。与大柴胡汤。以下内实。经曰。伤寒瘥以后。更发热。脉沉实者。以下解之。
脉双弦而迟者。必心下硬。脉大而紧者。阳中有阴也。可以下之。宜大承气汤。
金匮要略曰。脉双弦者。寒也。经曰。迟为在脏。脉双弦而迟者。阴中伏阳也。必心下硬大则为阳。紧则为寒。脉大而紧者。阳中伏阴也。与大承气汤。以分阴阳。
活人云。伤寒里证。须看热气浅深。故仲景有直下之者。如大小承气、十枣大柴胡汤是也。有微和其胃气者。如调胃承气汤、脾约丸。少与小承气微和之之类是也。
李东垣云。下药用大承气汤最紧。小承气次之。调胃承气又次之。大柴胡汤又次之。
王宇泰云。屠氏四时治要。谓仲景活人书。下证俱备。当行大承气。必先以小承气试之。合用大柴胡。必先以小柴胡试之。按汤剂丸散。生灵之司命也。死生寿夭。伤寒之瞬息也。岂以试为言哉。昔鸡峰张锐。宋之神医也。疗一伤寒。诊脉察色皆为热极。煮承气汤欲饮。复疑。至于再三。如有掣其肘者。姑持药以待。病者忽发战悸。覆绵衾四五重。稍定。有汗如洗。明日脱然。使其药入口。则人已毙矣。
由是观之。则屠氏之探试。虽非仲景本旨。得非粗工之龟鉴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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