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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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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药亲尝,不必提倡:
经常见到亲尝有毒或巨毒药的文章,之后便是一片赞扬声。看后心为之激动,禁不住为这种为了事业而献身的精神而喝彩。然而喝彩过后,对这种做法,我却不敢苟同。近来又有网友问我类似的问题,这里算是一并作答吧。
多年以前,我有邻居李姓者,其娘家的亲戚有一次到他家玩,适我有事至其家,邻居向他介绍我,说我医术如何如何。其亲戚顺势奉承并请我去给他妻子治病。我推托不过,只得随至其家,(他家是离县城有十几里地的一个乡村)。至则见其妻踡缩于床上,四肢不能伸展,形如刺猬,如此已数年了。
问何以如此?云得风湿病,治疗乏效。后得知本村有一人曾病与其妻同,为一南方游医治愈,遂索要地址,写信请来该医生(当年不象现在的电话普及)。
医生用药后,患者出现了马钱子的毒性反映。质疑医生,医生说这是正常的反映,不用害怕。问同村的患者,也说自己服后确实有那样的感觉。于是放心按医嘱服用……。病不但没好,逐渐就变成了这样子了。
病已至此,我的能力所不及,只好感叹一番,留一处方而回,后半年,该患者去世。
我的记忆中,从“文化大革命”时期,舆论界就经常报道某医生在自己身上试药,某某医生在自己身上试针,得到了好的药效和针感,之后治好了什么样的疑难病患者。那时自己年轻,一身热血,也曾在自己身上试扎过,可除了疼痛感而外,没记的得到过什么好的针感。
药物也是如此,我在《我治阑尾炎的常用三法》一文中,曾谈过我自己用理中汤的亲身感受(见原文)。可后来因“肠炎”等病又多次服用过理中汤,却再也没有出现过那一次的效果和感受。同是一个处方,都是我自己服的,为什么效果和感受却不同?
马钱子的个体差异很大,“要因人而异,对每个病人都要先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以期得到最佳的用量,才能得到最佳效果”。因为马钱子的有效剂量和中毒剂量十分接近,达不到轻度中毒剂量,就没有好的治疗效果,因而必须见到轻微的中毒反应才行,但这个“尺度”比较难于掌握。马钱子如此,其它有毒或巨毒的药也是如此。须在善于此道的经验丰富的医生指导下来应用才行。
上面的病例,同是一个医生,同是一种药,其结果一愈一伤,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有推销药品的业务员和我夸口说:我们公司出品的某某药(含马钱子),专治各种风湿类风湿,而且能够根治。
我说:你们公司的药是面向全国的非处方药,也就是说是应该相当安全的,不然的话,出了问题你们公司能负责吗?既然是相当安全的,那么对多数的人来说就不会有你说的那么好,至于根治恐怕就更不可能。我曾据以上病例和理论难推销药品的业务员,业务员竟无一能答。
严格的说,在医生自己身上试验的剂量,并不等于所有患者都能适合的剂量。比如大黄(这个还不算是有毒的),我们用10--20g大黄,有的人大便并没有明显的变化,有的人就已经是三五次不等了。也就是说如果你能一次用20g大黄,不等于你的患者都能一次承受20g大黄。由此例彼,可以不言而喻了。
我的结论是:在自己身上试验药物的中毒量或致死量,以期得到比较安全的用药量是可以的,但若想在自己身上得到最佳的治疗量则可能是做不到的,因为你自己的体质条件与患者不同,更重要的是你没有患者那种病,怎么能得到患者服药后“有效”的那种感觉?就中医常用的有毒的药物来说,它的安全量和极量,国家药典都有了明确的认定和规定,大可不必冒险和重复验证。若遇到了疑难重病必需用有毒或巨毒的药品,而且有必要突破极量的话,“要因人而异,对每个病人都要先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以期得到最佳的用量,才能得到最佳效果”。
所以“毒药亲尝,不必提倡”。
经常见到亲尝有毒或巨毒药的文章,之后便是一片赞扬声。看后心为之激动,禁不住为这种为了事业而献身的精神而喝彩。然而喝彩过后,对这种做法,我却不敢苟同。近来又有网友问我类似的问题,这里算是一并作答吧。
多年以前,我有邻居李姓者,其娘家的亲戚有一次到他家玩,适我有事至其家,邻居向他介绍我,说我医术如何如何。其亲戚顺势奉承并请我去给他妻子治病。我推托不过,只得随至其家,(他家是离县城有十几里地的一个乡村)。至则见其妻踡缩于床上,四肢不能伸展,形如刺猬,如此已数年了。
问何以如此?云得风湿病,治疗乏效。后得知本村有一人曾病与其妻同,为一南方游医治愈,遂索要地址,写信请来该医生(当年不象现在的电话普及)。
医生用药后,患者出现了马钱子的毒性反映。质疑医生,医生说这是正常的反映,不用害怕。问同村的患者,也说自己服后确实有那样的感觉。于是放心按医嘱服用……。病不但没好,逐渐就变成了这样子了。
病已至此,我的能力所不及,只好感叹一番,留一处方而回,后半年,该患者去世。
我的记忆中,从“文化大革命”时期,舆论界就经常报道某医生在自己身上试药,某某医生在自己身上试针,得到了好的药效和针感,之后治好了什么样的疑难病患者。那时自己年轻,一身热血,也曾在自己身上试扎过,可除了疼痛感而外,没记的得到过什么好的针感。
药物也是如此,我在《我治阑尾炎的常用三法》一文中,曾谈过我自己用理中汤的亲身感受(见原文)。可后来因“肠炎”等病又多次服用过理中汤,却再也没有出现过那一次的效果和感受。同是一个处方,都是我自己服的,为什么效果和感受却不同?
马钱子的个体差异很大,“要因人而异,对每个病人都要先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以期得到最佳的用量,才能得到最佳效果”。因为马钱子的有效剂量和中毒剂量十分接近,达不到轻度中毒剂量,就没有好的治疗效果,因而必须见到轻微的中毒反应才行,但这个“尺度”比较难于掌握。马钱子如此,其它有毒或巨毒的药也是如此。须在善于此道的经验丰富的医生指导下来应用才行。
上面的病例,同是一个医生,同是一种药,其结果一愈一伤,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有推销药品的业务员和我夸口说:我们公司出品的某某药(含马钱子),专治各种风湿类风湿,而且能够根治。
我说:你们公司的药是面向全国的非处方药,也就是说是应该相当安全的,不然的话,出了问题你们公司能负责吗?既然是相当安全的,那么对多数的人来说就不会有你说的那么好,至于根治恐怕就更不可能。我曾据以上病例和理论难推销药品的业务员,业务员竟无一能答。
严格的说,在医生自己身上试验的剂量,并不等于所有患者都能适合的剂量。比如大黄(这个还不算是有毒的),我们用10--20g大黄,有的人大便并没有明显的变化,有的人就已经是三五次不等了。也就是说如果你能一次用20g大黄,不等于你的患者都能一次承受20g大黄。由此例彼,可以不言而喻了。
我的结论是:在自己身上试验药物的中毒量或致死量,以期得到比较安全的用药量是可以的,但若想在自己身上得到最佳的治疗量则可能是做不到的,因为你自己的体质条件与患者不同,更重要的是你没有患者那种病,怎么能得到患者服药后“有效”的那种感觉?就中医常用的有毒的药物来说,它的安全量和极量,国家药典都有了明确的认定和规定,大可不必冒险和重复验证。若遇到了疑难重病必需用有毒或巨毒的药品,而且有必要突破极量的话,“要因人而异,对每个病人都要先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以期得到最佳的用量,才能得到最佳效果”。
所以“毒药亲尝,不必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