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医师的高度,学习了!
当然我也还有问题:
1.标准化的问题:麻黄汤中用桂枝杏仁甘草四般施 发热恶
1.朋友对于中医的出发点的本质是没有错的。而错就错在看待问题的局限上面去了。正如你所以然的唯心的把中医学局限在一个框框里,而对于我提出的自古以来中医都在寻找易于普及的标准化而视而不见。其实朋友,如果把你机械的理解外延的话,中医学的任何一本经典著作不可能成为标准的,任何历史时期的医药法典也不可能成为标准的。
当你把“人”排除在客观之外,当做主观唯心的时候,是否你这种观点也是一种机械的唯心主义表现呢?任何机器的检验都是需要人来操作的,任何检验结果都是需要人来逻辑分析的。当然,在你的话语的意境上来说,应该是把西医借用的一切现代科学技术,或是西医认为的标准是客观的吧。既然是客观的,正确的,为什么还有35%以上的误诊率呢?
没错,人由于知识结构的不同,所处的地位不同,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而得出的结果也是会不一样的。而究竟谁反应了客观实际呢?这个是需要实践来说话的。正如“恶寒发热头项痛”这个现象,是什么引起的呢?当然,朋友你可以上下嘴皮一动说是火毒引起的,我同样可以上下嘴皮一动说肾虚引起的。但是,千百年的实践检验,及无数的的人群参与的可重复实验告诉我们:这个现象是风寒侵犯足太阳膀胱经引起。而又有千百年浩如烟海的辛温解表的可重复的数据证实。而在这个客观事实面前,在这个标准面前,任何主观臆想,任何上下嘴皮一动是否显得苍白无力了呢?所以朋友你问的如何标准化?现在可以告诉你:这就是标准化,就是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客观规律为依据。
2.你这么说就太带有主观情绪了,这不适于讨论科学问题啊。我知道你是在反讽,你是认可国家标准的,正所谓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就会出现你所看不惯的,人人可以上下嘴皮一动混乱局面,这确实是不利于科学发展的。
3.药材的炮制使用都是有《药典》约束的,任何医生都是需要在这个框架之内操作使用的,否则就是违法,这可是比标准还严格的哦。对于你说的剂量问题,现在国家药典管理委员会已经拟出了《中医临床药物剂量标准》(西医也是同样具有两种规范标准的,一是药典上的剂量标准,二是临床使用标准)作为临床医生的使用标准了,而这个剂量的伸缩性和自由性是很大。当然具有能使用这个规范的前提必须是通过层层把关通过的中医执业医师。
现代科学技术都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不是西医借用了就成为西医的专利。假如是这样的话,你们搞维修机器的是否用到数理化生的东西都要向西医缴纳专利费了?
我知道,你把西医当做主流,是认为现代的科学技术都与之兼容嘛。这也不能怪你,毕竟你不是专业内的人,把一些现象当做本质,是可以理解的。我要是说现代科学反西医的话,你肯定打死也不信的吧。反正就说说吧,举一例:
大脑是主精神意识的唯一地方,这个按西医来说就是不容置疑的。而现代生物学发现引起人体精神的物质是“肽类”,但是胃肠里所含的“肽类”要远高于大脑的含量,而其他脏器里也同样存在“肽类”,难道其他脏腑也是有精神意识的?
心主神志与五脏藏神的关系:中医学从整体观念出发,认为人体的一切精神意识思维活动,都是脏腑生理功能的反映。故把神分成五个方面,并分属于五脏,即“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志”(《素问•宣明五气论》)。人的精神意识思维活动,虽五脏各有所属,但主要还是归属于心主神志的生理功能。故曰:“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而总统魂魄,兼赅意志”
不是吧,现代生物学你这是在帮中医学找物质基础啊!准备抛弃西医,转投中医的怀抱?
而越来越多的器官移植实践发现:被移植者都会出现接受移植者的性格,秉性现象。又从另一个侧面证实了中医学所说的客观规律。
朋友,希望你好好的看下面的话,我想会改变你对于中医学之前一些主观的,片面的看法的。
《素问•移精变气论》 “去故就新乃得真人,圣人杂合以治,各得其所宜”
词解:“去故”指的故旧之粗陋的东西,抛弃不恰当的,扬弃其糟泊。“就新”不断的学习新的东西,吸取符合客观规律的东西。“乃得真人”真人指正确的,真理的。即指只有这样才可以得到真理。“杂合以治”指就要有丰富的治疗手段,不断的创造及吸取运用手段,“各得其所宜”指的是选择最适宜的手段和方法。
这就是中医基础奠基之作《黄帝内经》所要告诉从事医学科学的人核心世界观,并要求在此指导下发展医学科学,探索医学科学。
所以朋友,是你觉得你认为的,你看到的就是中医学。而还是你真的没有全面的,真正的了解到中医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