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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禁的疑问

第十三刀

声名远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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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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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
内经刺禁篇有这样一句话:脏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膈盲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傍,中有小心。从之有福,逆之有咎。
不知所述为何义?各位大仙怎么理解的?
 
就是说,针刺治疗时要掌握精细的人体解剖结构,避免误刺脏腑、大血管等要害部位造成事故
 
孙洪彪; 说:
孙洪彪 发表于 2013-7-5 09:29
就是说,针刺治疗时要掌握精细的人体解剖结构,避免误刺脏腑、大血管等要害部位造成事故

谢谢版主,,,,,,,,,,,,,,
 
赵洪钧《素问•刺禁论》篇中西医结合讲解

一题解:《刺禁论》篇第五十二

《刺禁论》就是讨论、论述针刺禁忌的意思。这一篇是《素问》的第五十二篇。

《灵枢•玉版》说:针“能杀生人,不能起死者”,又说:“闚(按:‘窥’的异体)而刺之者,死于家中;入门而刺之者,死于堂上”,中医岂可不重视针刺禁忌。

今《内经》专门讨论针刺禁忌的经文有两篇。即本篇和《灵枢•五禁》。两篇中,本篇尤其重要。其中关于针刺意外的记载非常真实而全面,具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此外,涉及针刺禁忌比较多的还有《素问•刺要论》、《素问•刺齐论》和《灵枢•终始》等,但都不如本篇重要。今高等中医院校教材《内经选读》,或者不选此篇。给研究生讲《内经》,一般也不讲这一篇。诸家《内经》注本,对本篇提及的针刺禁忌也常常注释得不够清楚、准确。对本篇重视不足,应该是科班出身的中医,发生针刺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真正读懂此篇,必须结合西医知识。否则,不会理解因而不能避免其中提到的针刺致死和其它严重事故,更不可能掌握如何抢救因违犯禁忌发生的意外。
 
二、经文中西医结合讲解

以下是本篇正文的中西医结合讲解。

黄帝问曰:愿闻禁数。

“数”在这里做规律、道理讲。这句话可译为:黄帝问道:想听听针刺禁忌的规律和道理。

歧伯对曰:藏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鬲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傍,中有小心。

这段话,不能用西医解剖生理理解。按中医理论也不能完全解通。之所以如此,原因有三。

一是为了便于背诵,句子很整齐,一律四个字一读,不可能说详细;
二是作者的理论水平不高,却受到道家影响;
三是《内经》本身就不统一,不可能完全解通。

或问:水平不高的作者,怎么能写出理论和实践价值都很高的经文呢?答案是:本篇曾经有过很多作者,写这段话的人,只是其中之一。

以下分3个问题讲解。
 
1、关于“肝生于左,肺藏于右”

这是中西医理论会通中很早就出现,至今还有争论的问题。即为什么西医说肝脏生长在人体的右侧,中医偏说肝生于左。多数人肝脏左叶的一小部分可以过中线,不过,肝生于左完全不是此意。

理解这八个字,必须知道中医之五脏,非血肉之五脏,乃五行之五脏(恽铁樵语)。五行的五方分配是:东方木,南方火,西方金,北方水,中央土。五脏配五行是:肝木、心火、肺金、肾水、脾土。或问:如此说来,肝生于东,肺生于西,为什么经文说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呢?

原因很简单:《素问•阴阳离合论》说:“圣人南面而立”,即古人是这样定位的。南面而立,左东右西。 木在东故肝生于左,金在西故肺藏于右。

有人异想天开地说:上古人的左右概念,和现在、甚至《内经》时代完全相反。肝生于左,就是现在说的右。他说:人北面而立,再仰面躺倒在地,就是肝生于右,心在南。那么,“肺藏于右”该怎么讲呢?肺脏是两侧都有、基本对称的。古人不是不知道这一点,故有“肺如华盖”之说。因此,无论怎样牵强附会,按实地解剖也不能说肺藏于右。即便拐弯抹角说成肝在左,按解剖生理也解释不清这八个字。故异想天开或想当然地解经,只能把问题弄复杂,越讲越不清楚。
 
2、关于“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

1963年人卫版《黄帝内经素问》脚注,关于这十六个字的注解,勉强可以接受。后人也没有更好的解释。其中说:“阳气主外,心象火也;阴气主内,肾象水也;营动不已,糟粕水谷,故使也;水谷所归,五味皆入,故为市也。”总之,只有很直观的胃的功能不违背常识,心、肾、脾,都不是解剖生理学上的含义。

说上举脚注勉强可以接受,是因为从中医看,也有明显不尽人意的地方。

比如,心表、肾里、脾使之说——尤其是“脾为之使”,不见于今《内经》其他篇章。经文讲脏腑功能涉及“使”字的,只有《素问•灵兰秘典论》。其中说:“膻中者,臣使之官”。故“脾为之使”不但和《灵兰秘典》矛盾,也和脾主运化之说矛盾。脚注中,把营动不已,糟粕水谷说成“使”,显然很牵强。

再如,脚注解“肾治于里”是把肾作为阴气的代表。如此说来,肾应该最阴——至阴。然而,《内经》对脾肾二者何为至阴,说法不一。肾为至阴的说法是有的。如《素问•水热穴论》说:“肾者,至阴也,至阴者,盛水也。”可是,《素问•金匱真言论》却说:“阴中之至阴,脾也。”
 
3、关于“鬲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傍,中有小心。”

这十六个字,诸家众说纷纭。“小心”之说,在今《内经》中仅此一见。它在“七节之傍”,似乎确有所指。我认为它出自道家,不考。“父母”之说也不见于《内经》它篇,也应该出自道家。“鬲”有确切含义,西医所谓横膈、纵膈就是从此来。鬲肓之上,就是胸中。故最好把父母理解为心肺。

鬲肓很容易使人联想到“病入膏肓”这个著名的成语。

鬲肓和膏肓都有古人的通行解释。我认为,膏肓应该是鬲肓之误,因为膏字的古义从来不是解剖部位。不过,膏肓已经使用了二千多年,也不必再改过来。
 
从之有福,逆之有咎。

“咎”在这里做灾祸讲,故与福相对。“有”在此作“为”、“是”讲。也可以理解为有无之有。此句可译为:遵守针刺禁忌是福,违犯它是祸。
 
《素问•刺禁论》篇第五十二

黄帝问曰:愿闻禁数。
歧伯对曰:藏有要害,不可不察,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鬲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傍,中有小心。从之有福,逆之有咎。


汇释

1、杨上善《黄帝内经太素•卷第十九•知针石》:

⑴“黄帝曰:愿闻禁数。歧伯曰:藏有要害,不可不察。”杨注:“五脏之气所在,须知针之为害至要,故欲察而视之。”

⑵“肝升于左。”杨注:“肝者为木在春,故气生左。”

⑶“肺藏于右。”杨注:“肺者为金在秋,故气藏右也。肝为少阳,阳长之始,故曰生也。肺为少阴,阴藏之初,故曰藏也。”

⑷“心部于表。”杨注:“心者为火在夏,居于太阳,最上,故为表。

⑸“肾治于里。”杨注:“肾者为水在冬,居于太阴,最下,故为里也。心为五脏部主,故得称部。肾间动气,内理五脏,故曰里也。”

⑹“脾为之使。”杨注:“脾者为土,王四季。脾行谷气以资四脏,故为之使也。”

⑺“胃为之市。”杨注:“胃为脾腑也。胃贮五谷,授气与脾,以资四脏,故为市也。”

⑻“鬲肓之上,中有父母。”杨注:“心下鬲上谓肓。心为阳,父也;肺为阴,母也。肺主于气,心主于血,共营卫于身,故为父母也。”

⑼“七节之傍,中有志心。”杨注:“脊有三七二十一节,肾在下七节之傍。肾神曰志,五脏之灵皆名为神,神之所以任物,得名为心,故志心者,肾之神也。”

⑽“顺之有福,逆之有咎。” 杨注:“人之上顺血气,下顺志心,有长生之福;逆之,有入死地之祸也。”
 
2、王冰注:

⑴“肝生于左。”王冰注:“肝象木,旺于春,春阳发生,故生于左也。”

⑵“肺藏于右。”王冰注:“肺象金,旺于秋,秋阴收杀,故藏于右也。”

⑶“心部于表。”王冰注:“阳气主外,心象火也。”

⑷“肾治于里。”王冰注:“阴气主内,肾象水也。”

⑸“脾为之使。”王冰注:“营动不已,糟粕水谷,故使者也。”

⑹“胃为之市。”王冰注:“水谷所归,五味皆入,如市杂,故为市也。”

⑺“鬲肓之上,中有父母。”王冰注:“鬲肓之上,气海居中,气者生之原,生者命之主,故气海为人之父母也。”

⑻“七节之旁,中有小心。”王冰注:“小心,谓真心神灵之宫室。”

⑼“从之有福,逆之有咎。”王冰注:“从,谓随顺也。八者人之所以生,形之所以成,故从之则福延,逆之则咎之。”
 
3、马莳《素问注证发微》:

“此将陈禁刺之数,乃先以脏腑之有定次者言之也。

夫刺脏腑者,皆有要害,不可不察。肝象木,木主东方,故肝生于左。后世以为其脏在右,其脉在左者非。肺象金,金主西方,故肺藏于右,虽其形为五脏之华盖,而其用则在于右也。肝为少阳,阳主于生,故曰生;肺为太阴,阴主于藏,故曰藏。心属阳,居于膈上,故心部在表;肾属阴,居于膈下,故肾治于里。心为五脏部主,故称曰部;肾间动气内治,故称曰治。脾所以运化水谷,以灌五脏,故脾为之使;胃所以纳受水谷,无物不受,故胃为之市。且膈者,膈膜也,心下膈上为肓。心为阳,父也;肺为阴,母也。肺主于气,心主于血,主宰于身,故膈肓之上中有父母者,正此心肺也。心在五椎之下,故背之中行有神道,开一寸五分为心俞,又开一寸五分为神堂。皆主于心藏神之义。然心之下有心包络,其形有黄脂裹心者,属手厥阴经,自五椎之下而推之,则包络当垂至第七节而止,故曰七节之旁中有小心。盖心为君主,为大心,而包络为臣,为小心也。《灵枢•邪客篇》谓:‘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心之包络’,而少阴之脉出入屈折,皆如心主之脉行也,则小心之义晓然矣。杨上善以肾为二七之旁,名曰小心,然以二七为七节,以肾为心,未安。或者以七节之旁为膈,乃以膈为小心;又或者以脊有二十一节,自长强而逆数之,则肾为七节。俱未安。夫脏腑在人之位次,隆重如此,故刺之者,顺其所而不伤则有福,逆其所而伤之则有咎,所谓要害之当察者以此。”
 
4、吴昆《素问吴注》:

⑴“肝生于左。”注:“象《巽》之位于东也。”

⑵“肺藏于右。”注:“象《兑》之位于西也。”

⑶“心部于表。”注:“象阳之主乎外也。”

⑷“肾治于里。”注:“象阴之主乎内也。”

⑸“脾为之使。”注:“五脏受气于胃,不能自至也,必脾气运动而后能至,是脾为之使也。”

⑹“胃为之市。”注:“胃为水谷所归,无物不有,犹之市也。”

⑺“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注:“膈,膈膜也。肓,膈上无肉空处也。阳气谓之父,万物之所资始也;阴血谓之母,万物之所资生也。肺主气,心主血,父母之象也。”

⑻“七节之旁,中有小心。”注:“脊共二十一节,此言七节,下部之第七节也。其旁乃两肾所系,左为肾,右为命门,命门者,相火也,相火代心君行事,故曰小心。”

⑼“从之有福,逆之有咎。”注:“从,谓顺其令,全其真也。逆,谓反其令,丧其真也。心者,人之所生,神之所舍,顺之而全其真,则水有天命,福之道也;逆之而丧其真,则生理水绝,咎之道也。”
 
5、张介宾《类经二十二卷•针刺类六十四》:

⑴“肝生于左。”注:“肝木王于东方而主发生,故其气生于左。”

⑵“肺藏于右。”注:“肺金王于西方而主收敛,故其气藏于右。”

⑶“心部于表。”注:“心火主阳在上,故其气部于表。”

⑷“肾治于里。”注:“肾水主阴在下,故其气治于里。”

⑸“脾为之使。”注:“脾土王于四季,主运行水谷以溉五藏,故为之使。”

⑹“胃为之市。”注:“胃纳水谷,无物不容,故为之市。”

⑺“鬲肓之上,中有父母。”注:“鬲,鬲膜也。肓,心之下,鬲之上也。鬲肓之上,心肺所居。心为阳中之阳,肺为阳中之阴,心主血,肺主气,营卫于身,故称父母。”

⑻“七节之傍,中有小心。”注:“人之脊骨共二十一节,自上而下当十四节之间,自下而上是为第七节。其两傍者,乃肾俞也。其中,则命门外俞也。人生以阳气为本,阳在上者谓之君火,君火在心;阳在下者谓之相火,相火在命门,皆真阳之所在也,故曰七节之傍,中有小心。”

⑼“从之有福,逆之有咎。”注:“从谓顺其气,逆谓丧其真也。上文八者,皆人生神气之所在,顺之则福延,逆之则咎至,乃所谓藏之要害也。”
 
6、张志聪《素问集注》:

⑴“黄帝问曰:愿闻禁数。”注:“数,几也。言所当禁刺之外,有几也。”

⑵“歧伯对曰:脏有要害,不可不察。”注:“五脏有紧要为害之处,不可不细察焉。”

⑶“肝生于左,肺藏于右。”注:“肝主东方乙木,肺主西方辛金,圣人南面而立,前曰广明,后曰太冲,左东而右西,是以肝左而肺右也。曰‘生’曰‘藏’者,谓脏体藏于内,脏气之从左右而出于外也。

⑷“心部于表,肾治于里。”注:“部,分也。心为阳脏而主火,火性炎散,故心气分布于表。肾为阴脏而主水,水性寒凝,故肾气主治于里。”

⑸“脾为之使,胃为之市。”注:“脾主为胃行其津液,以溉四旁,故为之使。胃为水谷之海,无物不容,故谓之市。”

⑹“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注:“肓,音荒。膈,膈膜也。内之膈肉,前连于胸之鸠尾,旁连于腹胁,后连于脊之十一椎。肓者,即募原之属,其原出于脐下,名曰脖胦。夫阴阳者,变化之父母;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中有父母者,谓心为阳脏,而居膈之上,肾为阴脏,而居肓之上,膈肓之上,其间有阴阳水火之神脏焉。”

⑺“七节之旁,中有小心。”注:“七节之旁,膈俞之间也。小,微也,细也。中有小心者,谓心气之出于其间,极微极细,不可逆刺以伤其心也。盖背为阳,心为阳中之太阳,是以脏腑之气,皆从膈而出,惟心气之上出于俞也。”

⑻“从之有福,逆之有咎。”注:“从之者,顺其脏气之所出,神转而不回者也。逆之者,逆其脏气回还,而有回则不转之咎也。”
 
7、高士宗《素问直解》:

⑴“黄帝问曰:愿闻禁数。”注:“数,条目也。帝承上二篇之意,谓刺要、刺齐,其中必有所禁,故愿闻禁数。”

⑵“歧伯对曰:脏有要害,不可不察。”注:“五脏之气,从内达外,由经遂而出于孙络皮肤,有紧要为害之处,不可不察也。”
⑶“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注:“人身面南,左东右西。肝主春生之气,位居东方,故肝生于左。肺主秋收之气,位居西方,故肺藏于右。心为阳中之太阳,故心部于表。肾为阴中之太阴,故肾治于里。脾主为胃行其津液,以溉四旁,故脾为之使。胃为水谷之海,众物所聚,故胃为之市。”

⑷“鬲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旁,中有小心。从之有福,逆之有咎。”注:“鬲,胸膈也。肓,脐旁肓俞穴也。鬲之上,肺也,天也。肓之上,脾也,地也。天为父、地为母,故鬲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旁,自上而下,第七节之两旁,鬲俞穴也。小,微细也。中有小心,言心气出于鬲俞之穴,极微极细也。从,顺也。从之者,刺得其宜,顺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气之所出,则神转不回,故有福。逆之者,刺失其宜。逆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气之所出,乃回则不转,故有咎。”
 
8、丹波元简《素问识》:

【小心】简按:《甲乙》亦作‘志心’,王似指心包络,杨则为十四椎旁肾俞,而又云:‘得名为志者,心之神也。’而《阴阳类论》:‘上空志心。’王以为小心,杨以为入肾志于心神之义,杨注彼此义异,未太明晰。且凡脊椎从上数而至下,未有从下数而云某者,亦觉不允。《背腧》篇心俞,在五焦(当作椎,下同。)之间,膈俞在七焦之间,而心包俞,经文无所考。(《铜人》等,以心椎旁,为厥阴俞。)王、马为未得矣,吴、张虽主杨,然命门昉见于《难经》,相火固是运气家之言,并非本经之义,志、高杜撰无论矣。窃疑云七气节之傍,云上空,既非心包,又非肾,必别有所指也。举数说以俟考。”
 
9、胡天雄《素问补识》:

【鬲肓之上】杨云:‘心下鬲上谓肓。’张云:‘鬲,鬲膜也。肓,心之下、鬲之上也。’天雄按:《释名》曰:‘鬲,塞也。塞上下,使气与谷不相乱也。’鬲即是肓,肓即是鬲,鬲肓一也。此当从《左氏成十年传》‘居肓之上’贾逵杜预注:‘肓,鬲也。’不应从《说文》。”

【七节之旁,中有小心】《甲乙》《太素》‘小心’均作‘志心’。杨云:‘脊有三七二十一节,肾在下七节之傍。肾神曰志,五藏之灵皆名为神,神之所以任物,得名为心,故志心者,肾之神也。’王云:‘小心,谓真心神灵之宫室。’天雄按:脊椎二十一节,自上数下,十四椎下为命门穴,旁开一寸五分为肾俞,旁开三寸为志室。杨氏‘下七节’之说,未知所据,故简《识》谓:‘脊椎从上数而至下,未有从下数而云某椎者。’《胀论》:‘膻中者,心主之宫城也。’王注‘谓真心神灵之宫室’似指膻中,即心包络而言。《阴阳类论》‘上空志心’,王注:‘志心,谓小心也。’与《甲乙》《太素》彼此互通。然既曰‘上空’,则‘下七节’之说,无足信矣。王注义似胜。”
 
10、傅景华主编《黄帝内经素问译注》:

⑴【禁数】禁,禁忌。数,气数,此指规律。如作“禁刺之处有多少”解,则“肝生于左”等无法自圆。左右、表里均为相对范畴,表示抽象的气运规律,非指具体的“禁刺之处”。

⑵【要害】亦指关键要领,不仅是“要害部位”。如《刺要论》之“内动肺”、“内动脾”、“内动心”、“内动肝”、“内动肾”等,皆指动气脏气。

⑶【肝生于左】五脏应五气生、长、化、收、藏,肝木应春生之气,主升发,左为阳,右为阴,左升右降,所以说“肝生于左”。此指气运规律,非指形脏部位。

⑷【肺藏于右】肺金应秋收之气,主肃降,所以说“肺藏于右”。

⑸【心部于表】部,安排布置,统领主持。心火应夏长之气,故外达而统于表。表里相对而言,表为阳,里为阴;外为阳,内为阴;出为阳,入为阴;开为阳,合为阴。表里代表阴阳,非指具体部位。

⑹【肾治于里】肾水应冬藏之气,故内守而治于里。

⑺【脾为之使】使,信使,差役。脾土应长夏化气,主演变运化,灌溉四傍,就象心肾之使一样。

⑻【胃为之市】市,胃主受纳水谷,传化物而不藏,其用之有入有出,犹市之有聚有散。王冰:“水谷所归,五味皆入,如市杂,故为市也。”

⑼【鬲肓之上,中有父母】杨上善:“心下鬲上谓肓。心为阳,父也。肺为阴,母也。肺主于气,心主于血,共营卫于身,故为父母也。”

⑽【七节之傍,中有小心】七,“十”之误。金文“七”与小篆“十”均为一横一竖,前者横长,后者竖长。形似易误。十节之傍为胆俞。诸脏皆取决于胆,所以称其为“小心”。《太素》、《甲乙经》作“志心”。代表性的注家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是心包络,如马莳:“心为君主,为大心;而心包络为臣,为小心。”另一种认为是右肾命门,但《内经》中无右肾命门之说,且“七节”从下向上数,亦较牵强。

⑾【咎】灾祸。

:本篇论针刺禁忌,首先论述的是针刺禁忌的一般规律,即“从之有福,逆之有咎”。“肝生于左”至“胃为之市”,说明了气化的规律;“鬲肓之上”至“中有小心”,借喻了形脏的所居。但皆论无形的生命运动方式,而不是指具体的解剖部位。顺从形气五脏运动的规律,才是针刺治疗的基本原则。
 
【语译】

黄帝问:我希望了解针刺禁忌的规律。

岐伯答:五脏各有其要害,不能不详细诊察。肝主生气而升发于左,肺主收气而肃降于右,心主长气而统领于表,肾主藏气而守治于里,脾主化气而为其布使,胃主水谷而为其聚散。膈与肓的上面,其中有心肺所居而犹如父母;脊椎第十四节傍,其中为胆之所居而犹如小心。遵从这一规律进行治疗,就会使人享有福寿康宁;违反这一规律进行治疗,就会使人蒙受祸夭灾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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