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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中草药的毒性并不可怕,而药物的偏性更重要,使用不当对身体造成的损害才最毒。
附子的毒经过
先生所言甚是!
但是,对于大剂量的使用,我觉得除非不得已,否则完全没有必要。药是用来治病的,该用多少,需要有个尺度,否则就是滥用了。
规定的用量是3-15克,要我使用,最多不会超过规定最大用量的三倍!这算是个底线罢。而且使用的时候还需要衡量风险等诸多因素,当今的社会人性的扭曲,医患紧张,而且中医萎靡,不到不得已,绝不轻易用之。
尽管药学中有不合理或者不完善的地方,但我觉得,既然是规定,必定有规定的合理性,这些参与编教材的委员名单中有邓铁涛,程莘农,朱良春,路志正,周仲瑛,颜德馨,颜正华等,再怎么讲,也是中国中医的表率。
我等草民草医,绝非李可老中医之辈,他能用的我们不一定能用,而且用药时治病而非炫耀,何必呢,这是我的个人不成熟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