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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理探讨 批判动不动清热解毒邪派

社会一直是理性表面下,掩盖着不理性的现实。
王德峰的重读资本论里很透彻。所谓的经历,法律,社会等等学科,看起来都理性而有规则,可去掉人类自己规定的范畴,做现象还原,发现所有的这些学科,不过是自说自话而已。
所以,跳出学科之外看,本就是术的层次,手段工具是没有对错的,使用者在具体使用时产生了对错。仅此而已。
对!所以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穷则独善其身,达而兼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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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看哈佛公开课里有一堂公正课。案例非常有意思。一个铁路道岔,一列疾驰而来的火车,现在道岔分道闸旁的你,看见分叉口两侧分别有:不扳道岔会撞死五人,扳了道岔撞死一个人。这种情况下,如何选择。
现实社会,多数社会难题都面临这样的困境。
公正不过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的软暴力。
剩下的就靠自己悟了。
这算是电车难题吗?
资本洗脑伎俩,养猪题而已!目的只不过是为让掌握游戏规则的人的罪行开脱而已。
本来,困境是可以避免的,但偏偏要制造出一种这样的困境去迷惑群众,造成自己逼不得已去牺牲别人的假象!
如此一来,犯罪之前,就可以去事先营造一种困境,最后让公众去理解体谅他的罪行!有些困境,甚至可以事后去补。
 
缺乏标准,难以保障医患双方的利益。 比如吃降压药,首先病历中有记录当时的血压情况,回过头来看有没误诊就看当时的数据。 那中医看病有什么东西存档,除了药方什么也没有。 例如错开降压药造成危险,医生就说病人当时血压高了,这扯得灵清么。 怕是中医生不敢记录吧,顶多写个主诉什么问题,药方还是另外写的,说你抓错药或者煎煮不对都可以。
你这是想当然,举例中医开了砒霜,就写下了这个药,然后吃了死人了,难道发现不了?同理西医开了剧毒药吃死人了同样可以追查,除非是故意想办法开脱,特殊情况可能除外
 
见过这么个案例,有这么一些人买了同一台车,就觉得这个变速箱比同价位的其它车子吵,4S和厂家认为这是正常现象,车主们不认可。

投诉吧,没有噪音这方面的标准,厂家不给换。 不投诉吧,车主不满意要闹。

如何解决? 厂家想了个方法,给那部分闹的凶的车主换变速箱,并且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不太会闹的就不理会,或者给予一点点额外的小补助。 在这个事里头,谁对谁错呢? 也许双方都没错,谁规定同样的车价就必须同性能的? 问题就在没有标准这个事上面,谁也不退让,双方都觉得自己有理。 那最后就是谁更凶的问题。 在这个事里头,如何体现公平原则。
公平啊。能闹,也算是一种付出。不服气的,就去继续闹,而且闹得合情合理让人心服口服。
 
你这是想当然,举例中医开了砒霜,就写下了这个药,然后吃了死人了,难道发现不了?同理西医开了剧毒药吃死人了同样可以追查,除非是故意想办法开脱,特殊情况可能除外
就是啊,中医如果治死人,不会去报警吗?
 
患者的自由选择权从来就没有被侵犯,但患者的知情权呢,中医又有没有规范的病名。 实际上这些东西保障的是医患双方的权利,如果医生被冤枉拿什么证明自己的清白。 患者被误治又找谁说理。 现实就是西医独大,中医占比很小。 那中医人为什么就不思变。
恰恰相反,随着老中医越来越少,患者的自由选择范围也越来越小。让患者除了所谓的现代医药别无选择,就是中医黑的使命了。
知情权?没听过一句话么:中医让你糊里糊涂活着,总好过明明白白去死吧?
知情?是什么情?是经过各方科学论证,能让全社会公认的,符合普世价值,能摆得上台面的“情”?是让患者事后无话可说的“情”?
知情权,就是这样的一个局:患者进来,海量信息灌输给他,然后不是A就是B,最后一旦搞不好,就不要怪别人的意思。
明里说,是尊重患者知情权,实质上,归根结底,其设计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做局的人。并以此作为卖点,赢得一定的竞争优势。
 
最后编辑:
所以,我非常讨厌唯法治论,因为法治假定人性是恶的。问题是,这样假定的结果,只会造成人性越来越恶。
而站在金字塔顶端的高智商恶人,永远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样,唯法治的结果,是防君子而不防小人。
而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赋予君子更多自由裁量权,让德高望重的人权力更大。而不是当所有人都是小人,而一味管制。这样的结果,就是鼓励高智商小人走上金字塔顶端,并掌控游戏规则祸害社会。须知,小人之所以是小人,是没有达而兼济天下的觉悟的。就算他愿意自我反省,他的团队也不允许他付诸实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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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一位匿名网友的发言:
在医院里,有两种病人及家属我极为留意。
其一,一来就对你所说的话,所做的治疗措施就各种质疑。从入院一直叽歪到出院。
其二,你说什么都是笑脸相迎,一个劲的“是是是”,从不提出任何合理的疑问。(这与信任医生完全听医生的不一样,临床呆久一点,不难看的出来。)
前者让你烦心而已,真会闹事也就按正常的闹,撒泼耍赖的居多,反正心里已经提前打了预防针了,该留意的自会留意。
后者是会让你心里怕的,真闹事时从小细节上面搞你,弄的你恶心的吃不下饭。碰到这样的人我会在医疗文书上弄的慎之又慎,该签字时一个不落,谈话时也极为保留。

看到吧?所谓的知情权,往往就是多只香炉多只鬼,严重异化了医患双方的初心,妨碍人与人之间起码的信任。
 
你这是想当然,举例中医开了砒霜,就写下了这个药,然后吃了死人了,难道发现不了?同理西医开了剧毒药吃死人了同样可以追查,除非是故意想办法开脱,特殊情况可能除外
没有实据拿什么取信患者,仅凭感觉么。 治死人是会倒查,把人治坏了能倒查溯源么。 比如人难受第一个西医判断外感,开药后无效。 换个医生病历一看,知道前面的医生是按外感的思路治疗,既然无效就换个思路。 中医呢? 病名没有,舌相易变,脉相易变还是挺感觉把的,并且一没相片存档二没数据记录,药方别人不一定能理解用意。 甚至病历上药方也没写。 也许换10个医生还是在按外感来治。 只找一个医生看病,假如这医生水平有限,是不是就要一直这么瞎治。 病人也很疑惑,到底是医术问题,还是自己得这病难治。 这些情况根本就不特殊,并且十分常见。
 
没有实据拿什么取信患者,仅凭感觉么。 治死人是会倒查,把人治坏了能倒查溯源么。 比如人难受第一个西医判断外感,开药后无效。 换个医生病历一看,知道前面的医生是按外感的思路治疗,既然无效就换个思路。 中医呢? 病名没有,舌相易变,脉相易变还是挺感觉把的,并且一没相片存档二没数据记录,药方别人不一定能理解用意。 甚至病历上药方也没写。 也许换10个医生还是在按外感来治。 只找一个医生看病,假如这医生水平有限,是不是就要一直这么瞎治。 病人也很疑惑,到底是医术问题,还是自己得这病难治。 这些情况根本就不特殊,并且十分常见。
取信患者?口碑啊!
 
没有实据拿什么取信患者,仅凭感觉么。 治死人是会倒查,把人治坏了能倒查溯源么。 比如人难受第一个西医判断外感,开药后无效。 换个医生病历一看,知道前面的医生是按外感的思路治疗,既然无效就换个思路。 中医呢? 病名没有,舌相易变,脉相易变还是挺感觉把的,并且一没相片存档二没数据记录,药方别人不一定能理解用意。 甚至病历上药方也没写。 也许换10个医生还是在按外感来治。 只找一个医生看病,假如这医生水平有限,是不是就要一直这么瞎治。 病人也很疑惑,到底是医术问题,还是自己得这病难治。 这些情况根本就不特殊,并且十分常见。
一个大夫,如果没有口碑,拿什么取信患者?难道通过各种化验单据吗?凭患者的签字认可吗?那是取信吗?那是自己操作的背书凭据而已——万一出了问题,有法律保护。讽刺的是,医患双方都是这个局里头的输家,而真正的赢家,是灌输这套规则给别人,自己赚的盘满钵满的资本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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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提倡:
一个人,千万不要过分依赖于游戏规则的保护。
一个人,一定要有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
一个好大夫,自己有什么?口碑!实验室、电脑、磁共振……都很有用,但都是身外物,并非是自己专属的。只有口碑,才是专属于自己的!
流量明星,小鲜肉,为什么受资本青睐?因为他们除了资本赋予的流量,基本上什么都没有!
而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人,是最容易摆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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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开砒霜】就是吃不死人。这个一定。
大毒治病十去其二三。中毒治病十去其四五。小毒治病十去其七八。无毒治病十去其八九。后饮食调理之。
 
没有实据拿什么取信患者,仅凭感觉么。 治死人是会倒查,把人治坏了能倒查溯源么。 比如人难受第一个西医判断外感,开药后无效。 换个医生病历一看,知道前面的医生是按外感的思路治疗,既然无效就换个思路。 中医呢? 病名没有,舌相易变,脉相易变还是挺感觉把的,并且一没相片存档二没数据记录,药方别人不一定能理解用意。 甚至病历上药方也没写。 也许换10个医生还是在按外感来治。 只找一个医生看病,假如这医生水平有限,是不是就要一直这么瞎治。 病人也很疑惑,到底是医术问题,还是自己得这病难治。 这些情况根本就不特殊,并且十分常见。
其实并无绝对的标准界限,而且现在所用白标准也并不代表是完全正确的。比如转氨霉,记得九几年那时,规定的标准是≤30,现在用的却是≤50,试问当时介于两者间的数据就被视为不正常,该吃药。这么多年来,这种患者岂不是白吃药,浪费钱,这冤向谁申??
还有青霉素的过敏问题,早时都是皮试15分钟后,人正常就可以打了,而后来才发现,有的皮试后半小时,几天都没出现反应,要半年甚至很久才会反应,至人死亡。试问在发现第一个病人之前,应该这个所谓的第一个病人并不是真正第一个,这个病人只是第一个被发现而己。因时间隔太久才出现的问题,很难会被病人联想到,所以出了问题甚至要命也只能自认倒霉,这冤也没地申了。
所以有绝对正确的标准吗?患者有知情权吗?还是等于没有。西医现在所谓的正确标准,也许N年后就变成错误的标准了。患者永远是患者,他不是医者,也不可能所有患者都会去习医,隔行如隔山,患者所能知道和了解的东西很有限,所以不存在什么真正的知情权。
 
现在的医院,不赚钱能行吗?

行医者少赚点的,就要被院长开批了。

大环境就是逼良为娼。

我在农村,大喇叭高喊不让烧秸秆,不烧能种地吗?
逼着农民犯法。
举不胜举。
 
其实并无绝对的标准界限,而且现在所用白标准也并不代表是完全正确的。比如转氨霉,记得九几年那时,规定的标准是≤30,现在用的却是≤50,试问当时介于两者间的数据就被视为不正常,该吃药。这么多年来,这种患者岂不是白吃药,浪费钱,这冤向谁申??
还有青霉素的过敏问题,早时都是皮试15分钟后,人正常就可以打了,而后来才发现,有的皮试后半小时,几天都没出现反应,要半年甚至很久才会反应,至人死亡。试问在发现第一个病人之前,应该这个所谓的第一个病人并不是真正第一个,这个病人只是第一个被发现而己。因时间隔太久才出现的问题,很难会被病人联想到,所以出了问题甚至要命也只能自认倒霉,这冤也没地申了。
所以有绝对正确的标准吗?患者有知情权吗?还是等于没有。西医现在所谓的正确标准,也许N年后就变成错误的标准了。患者永远是患者,他不是医者,也不可能所有患者都会去习医,隔行如隔山,患者所能知道和了解的东西很有限,所以不存在什么真正的知情权。
追求绝对的才算钻牛角尖。有没标准与标准是否固定不是一回事。 就像你说的这些数据一样,至少你当时可以运用这些标准,学生与病患也知道哪种情况该吃药,哪种情况不用吃,不然就让他们自己跟着感觉走么。 这不就跟发烧是一样的吗,哪里是所有人体温都是37的,但这个标准就是在应对新冠的时候能决定你是否会被隔离治疗。 按你的意思么,体温不用管,人没异样就不用隔离么? 没得病被隔离的还少么,那有医学专家说要取消这种制度吗? 假如不以体温为标准,那哪些人该隔离,哪些人不用? 凭感觉吗?
 
追求绝对的才算钻牛角尖。有没标准与标准是否固定不是一回事。 就像你说的这些数据一样,至少你当时可以运用这些标准,学生与病患也知道哪种情况该吃药,哪种情况不用吃,不然就让他们自己跟着感觉走么。 这不就跟发烧是一样的吗,哪里是所有人体温都是37的,但这个标准就是在应对新冠的时候能决定你是否会被隔离治疗。 按你的意思么,体温不用管,人没异样就不用隔离么? 没得病被隔离的还少么,那有医学专家说要取消这种制度吗? 假如不以体温为标准,那哪些人该隔离,哪些人不用? 凭感觉吗?
标准是需要的,但凡事唯标准就有问题了。
我们赞同某些事,某些阶段,去实行标准化,规范化操作,但并不代表所有跟着感觉走的做法就一定是错的,就一定得用标准化的操作去强行取代。
要警惕的是:有些人利用标准化的政治正确,去否定和抹杀其他非标准化操作的合理性。
 
现在的医院,不赚钱能行吗?

行医者少赚点的,就要被院长开批了。

大环境就是逼良为娼。

我在农村,大喇叭高喊不让烧秸秆,不烧能种地吗?
逼着农民犯法。
举不胜举。
正因为大环境是这样,所以才应该更强调个人的能力和尊严,更需要守护好自己的初心。
因为每个人都是大环境的一部分。
不要把生存和发展混为一谈,人要依靠大环境生存(可能需要妥协),但不一定要依赖大环境发展(可以选择的时候,不忘初心)。人的发展完全可以由内而外,去影响大环境。
 
最后编辑:
不发展还好,一发展就【犯罪】。
就像【范冰冰范大爷】真得是范大爷的错,而被罚八个亿吗?
像我这样被开除【球籍】的人,干活就是非法,找谁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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